戰爭不是神的心意。神是和平的君。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29:11)。以賽亞書9:6預言耶穌是和平的君: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弗所書2:14-15說耶穌是和睦的源頭:因他使我們和睦(註: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戰爭本身是人類罪惡的結果,人要為之負自己的責任。
基督徒能否參與武力性質的社會變革,是需要謹慎和平衡地思想和尋求。
當彼得為保護耶穌,用刀將祭司的一個僕人的耳朵割下時,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2)
但是,聖經中也顯明在神的旨意中有聖戰。神允許一些極端的方式,如戰爭,來彰顯神審判罪惡的權柄,其後果有可能是種族的消滅或人間制度的變更。比如歷史上,神使用以色列人消滅拜偶像行邪淫的迦南人,又用巴比倫滅猶大國,後又用波斯滅巴比倫。
人會為信仰的原因而產生爭戰。耶穌說在末世: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10:21-22)。在另一處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4-37)。
只有將來在新天新地里,才有完全的和平;在天國里才有完美的制度,就是神的聖潔公義的完全彰顯。那時“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4)
正如刻在紐約聯合國大廈的經文:“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2:4)
其它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