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信主的障碍 罗马书13:1-7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有人总结出来我们华人信主常见的障碍,有以下这八种: 1.接受无神和唯物的教育与观念 我们在中国国内受到无神论、唯物主义的教育,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就很难接受有神。这是我们信主的一个很大的阻碍。 2.科学至上,宗教是迷信 我以前也这样觉得,因为我是搞科学的。出国以后发现好多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得诺贝尔奖的人,他们都信神,都是基督徒,才知道科学和信仰其实并没有矛盾。那些著名的科学家去探索神所创造的世界,去发现神所制定的规律,所以他们常常是更有智慧的。 3.已有共产主义信仰 很多人认为,我是共产党员,我相信共产主义,我已经有信仰了,这成为他们信仰基督的阻碍。其实,宗教信仰一定是讲神、讲超自然的能力;而共产主义、毛泽东思想、马克思主义,这些都属于哲学的范畴,根本就不是宗教信仰(Religion),只是一种理念,一种人悟出来的思想体系,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在不断地更新改变当中。 4.拜佛拜菩萨偶像 好多人不能信主是因为以前拜佛、拜菩萨、拜偶像的背景。有一天,那些拜偶像的人会发现,他们不能从拜佛、拜菩萨那里得到救赎,得着一个新的生命,得着永生;因为它们是虚无的,是人造出来的。 5.以为基督教是西方洋教,义和团情结 很多人认为,基督教就是西方的洋教,是外国的,我们有自己的佛教、道教、儒家思想。其实佛教不是中国的,是从印度传过来的。真正了解圣经的人都知道,基督教信仰是从东方发源的,也可以说是从当时的世界中心发源的。从东方传到西方,又从西方传到东方,最后会像耶稣说的,基督教信仰要传到地极。还有所谓的义和团情结,以为基督教信仰就是一种帝国主义的工具,它来侵略我们,来渗透到我们的文化里,想改变我们,所以有很多敌对的情绪。岂不知虽然是帝国主义打开了中国的门,传教士跟了进来;但是这些传教士来了以后,在中国建医院、建孤儿院、建学校、建戒烟所,他们是去医治中国人,帮助中国人,用神的爱和神的道来传扬基督。 6.过去信仰中受迫害、受欺骗的经历 很多人在过去的信仰当中受到迫害、欺骗。特别是文革期间,他们相信共产主义,后来却受到迫害,觉得被欺骗,所以现在什么东西都不敢信。 7.周围的基督徒不好,或受其伤害 许多人不信主是觉得周围的基督徒还没有我好,或者是受到他们的伤害等等。特别是在家人当中,我的配偶是基督徒,但是他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所以基督徒不好的影响使别人跌倒,不能信主。但是,我们知道每个基督徒都是蒙恩的罪人,都在生命的成长过程当中,神也藉着周围的人和处境来塑造我们。所以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只要是在主里,生命一定会改变,会越来越好,越来越能够活出丰盛的生命。 8.对美国反感 我们常常有这样的经验,一和中国人谈基督教,他们马上就把美国拿出来讲。“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他们相信神,甚至印在他们的钱上面。他们的总统宣誓时都手按着圣经,他们是基督教国家。”然后他们说:“你看美国到处打仗,到处派兵,侵略其他的国家。我对美国反感,所以我对基督教也是相当的反感。”很多华人以为西方国家都是基督教国家,美国常常就成为他们信主的一个绊脚石。 圣经告诉我们,基督教信仰不是在地上建立一个基督教的国家体制,不是建立一种基督教的政府,要把天国实现在人间。清朝的洪秀全就是以为在地上可以建立天国,所以他成立太平天国,希望自己做皇帝,结果走向了邪路。基督教信仰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来拯救我们每一个人,赐给我们新的生命,让我们每个人可以活出神要我们活的那种爱、那种圣洁、那种平安、那种公义、那种和睦、那种美好,活出神要我们人活出来的那种荣耀和尊贵。耶稣基督来到世上,是要影响每一个人,改变每一个人,祂不是来建立一种社会体制,或者一个基督教的国家。所以,这个世界上其实并没有基督教的国家。 那么,国家体制在神的计划里,神的心意里,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信息的题目叫做“神的用人”。 经文帮助我们理解,每一种国家的制度以及制度里面每一级的政府都有从神来的权柄,都是神的用人,神要使用他们来治理国家,建立一个有次序的社会,让人在当中得着有限的治理,让社会得着一定的和平,一定的祝福,这是神的恩典。 罗马书12章:“14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17不要以恶报恶……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20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上次我们学习这段经文的时候,有很多的思考。别人对我们不好,他们逼迫我,他们迫害我,我不要去报复他们,不要以恶对恶,要祝福他们,不要咒诅他们。甚至我的仇敌,我不仅不报复他们,还给他们吃给他们喝,服侍他们,对他们好,爱他们,这就叫做以善胜恶。但是,这个道固然很好,社会现实却不是这样的。我的车被别人撞了,或者我被别人陷害了,那我要去找警察,我要去打官司。这个现实状况和罗马书12章的教导怎么样调和呢?警察还需不需要呢?法院还需不需要呢?国家的制度还需不需要呢?罗马书13章接着就来阐述这一点。国家的制度,警察、法官、法院还是需要的,有些时候我们还是要打官司的,还是要去找警察的。圣经告诉我们,从个人的角色,我们对待人要服从爱的原则。从政府、国家制度的角度来说,要服从公义;犯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当然,仰望公义审判的主才是终极的。总体来说,在个人的人际关系上,无论是家庭、社会、工作的场合,与人交往中,爱是最大的,要把爱活出来。但是我们在爱仇敌当中仍然要关注公义,为受欺压的人寻求公义,社会上的罪恶应该受到惩罚,人应该改变。而在公义当中也要怜悯,总是给人悔改的机会,愿意饶恕、原谅别人,这是在爱和公义当中我们要学习的。 选自:义人必因信得生 - 罗马书释经讲道集(二十八)神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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