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五诫 问63:第五诫是什么? 答:第五诫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廿12)。 问64:第五诫吩咐我们做什么? 答:第五诫吩咐我们无论是对长辈(或位分大的)1、晚辈(或位分小的)2,或平辈(或位分相同的)3,总要按着彼此的辈分和关系尽本分、表尊崇。 1 罗十三1;弗六1、5,五21-22。2 弗六9。3 罗十二10。 问65:第五诫禁止我们做什么? 答:第五诫禁止我们轻忽或损害各人按其辈分和地位当得的尊崇、当受的服事1。 1 罗十三7-8。 问66:第五诫附加什么理由要我们遵守? 答:我们当守第五诫,因为神应许凡遵守这诫命的,在世可得享长寿与昌盛1。 略解:第五诫是第二块法版上的头一诫。它要求我们恭敬父母,对一切在我们之上的人,都要给予合宜的敬重与服从。总归一句话,就是跟我们有任何关系之人的要求、吩咐,都要留心听从。这条诫吩咐我们,不单要尊敬比我们位分高的人,并且无论在上、在下,或与我们平等的人,都要向他们尽我们当尽的本分。又禁止我们不尊敬那当受尊敬的人,或忽略向我们的朋友或邻居当尽的本分。守该诫的特别理由是,神应许凡遵守的人在世得享长寿。 1 弗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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