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人是如何看待禁槍的 昨天,發生在康州牛頓鎮小學的槍擊案,不由得使我想起了兩個月多前,就在我身邊發生的一起槍殺案,一位父親槍殺了妻子和兩個還在讀書的兒子,然後自己飲彈身亡。當一樁血淋淋的槍殺案就發生在你熟悉的周圍人的身上,那種驚駭恐懼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覺,是局外人無法想象的。而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既要承受住自己的情感波動,又必須擔負起撫慰孩子心靈的重大責任。想想看,孩子稚嫩的心靈哪經得住這麼沉重的打擊?黑洞洞的槍口在一瞬間就奪走他們好朋友的生命,這樣殘酷的事實叫孩子怎麼接受啊? 當時我真的是悲憤交加,同辦公室的黛莉也和我一樣的氣憤。她說她真的讀不懂美國人,槍擊事件頻繁不斷,人們卻對禁槍莫衷一是。她告訴我說,她先生就強烈反對禁槍,說個人擁有槍支是美國人的自由,不可輕易剝奪。辦公室的另一位男同事馬克也摻和了我們的爭論,他也是禁槍的反對者。他的理由是,禁槍並不一定能從根本上解決美國犯罪率高的社會問題,還振振有詞地說,有統計數據表明,在很多禁槍的區域,犯罪率甚至高於那些不實行禁槍的地區。 聽着他們的爭論,我還能說什麼呢?內心感到無比驚詫。因為在我看來,禁槍就是個簡單的政府行為,是可以通過法律的程序和手段得以實現的。哪想到,即使在美國的民眾中,禁槍也還是個相當有爭議的話題。 康涅狄克州牛頓鎮小學的槍擊案,使所有善良的人們再度陷入絕望。想想那些幼小的生命,在頃刻之間就化為虛無,他們的父母親人該是怎樣的撕心裂肺悲痛欲絕啊!這讓我又想起了上一次想寫卻沒有寫完的禁槍的話題。 我們都知道,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國家,美國也是世界上私人擁有槍支最多的國家,共有兩億多支槍,占世界私人槍支擁有量的一半,如果除了老人和兒童,美國人可以說是人手一支槍。 美國人視槍如生命一樣重要,甚至很多美國人認為,槍就是美國精神。在其憲法第二條修正案中專門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這一法律條文成為美國槍支管制立法中無法逾越的屏障,也成為維護美國人的“持槍是安全的保障”這一理念的法律支持。 的確,槍曾經在美國人爭取獨立自由和對抗英國殖民統治的暴政進程中,扮演過功不可沒的角色。然而,歷史已經走過了兩百多年,今天的美國已經脫離了“暴政”統治,人們的生活方式已經普遍趨向城市化,早就結束了西部牛仔時代的原始部落式的隔絕廝殺格鬥,公民的安全也有了強大的國家機器作為保障。那麼,如今美國人維護的個人持槍權利,更大程度上是在維護老祖宗的那條已經過時了的憲法條文。 回顧百餘年來,對於合法持槍的爭議從未停止過。最近的一次是2010年6月28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芝加哥禁槍令違憲。這意味着美國公民在各州都擁有持槍權。從微弱多數的司法表決,也能夠解讀出美國人對於個人持槍的爭論態勢。 我的同事黛莉跟我說,其實英國以前也是允許個人擁有槍支的國家。但是1996年在蘇格蘭中部鄧布蘭鎮一所小學發生了一起槍擊案,打死16名兒童和1名老師,這一慘案迫使英國政府痛下決心實行禁槍。1997年,英國議會通過了禁止私人擁有槍支的法律,禁槍的理由就是,他人的生命比自己持槍的權利更為重要。而且伴隨該法的問世,陸續通過贖買的方式將民間的槍支收繳了回來。 禁槍法律的頒布所產生的社會效果是相當顯著的。據《經濟學家》周刊最近公布的調查顯示,美國的槍殺率是英格蘭和威爾士的30倍;美國的謀殺率是英國的四倍,是德國的六倍,是日本的13倍。而且美國有三分之二的謀殺使用的都是槍支,這一數字在英國才不到十分之一。雖然數字勝於任何雄辯,但是,美國人似乎仍然在個人持槍權利與他人生命權利之間爭論徘徊,試圖找到一個平衡點,可這實在是太難了! 寫一個小插曲(未經證實),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一個廣場上,擁槍者曾發起過這樣一個活動,讓全國所有因槍殺遇難的家屬,把他們死去親人的一雙鞋子放在這個廣場上,你能夠想象得到,無邊無際的鞋的海洋,令人觸目驚心! 一位美國老太太說,她反對禁槍,儘管兒子的鞋也在其中。但生活就是如此,這就是代價。是的,這就是美國人的選擇,為自由而付出的代價。雖然這代價過於沉重,很多人都無法理解,包括我在內。 讓我們為二十位如天使般的孩子和六位遇難的教師祈禱吧! 寫於2012年12月15日 聽聽莫言的內心獨白… 黑人兄弟崇拜毛主席 職場上到底該怎麼樣做好人? 滿街流行膩人的“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