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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時會受委屈,蒙冤枉。一個人這麼能忍受冤屈和其中的苦楚呢?
很多人在覺得自己受冤屈,或覺得親友受冤屈時,馬上想的是如何主持公道,訴求訴說,串連,伸冤,起訴,鬥爭,報復,懲罰。不過聖經卻告訴我們一種更高超的方式來對待冤屈,是一種以善勝惡的超越生命模式。
聖經卻說一個人能忍受冤屈苦楚,若不是因自己犯罪,而是為了行善受苦,這是神喜愛的,是跟隨耶穌走的道路。就如聖經彼得前書2:19-25說:“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夸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為主受苦,為義受苦,為行善受苦是貫穿彼得前書的一條線索,而且總是與主耶穌的受苦相連繫。
在經受冤屈的苦楚中,需要思想的幾件事:
1. 首先省察自己
當一個人受苦時首先要省察的是看看是否是我們自己罪的後果,看看是不是自己的問題,或者自己也是問題的一部分。“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夸的呢?”
主耶穌受苦,但是,“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神啊,求你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篇139:23-24
2. 只有良心對得住神,才是真正冤屈的苦楚。
很多時候我們都覺得自己受冤屈,我們吃虧受委屈,而且,常常雙方都說自己受冤屈。其實只要在聖靈中省察,在聖靈光照下,常會發現我們自己都有虧欠和過錯。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是否“良心對得住神”。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得前書3:16
3. 在冤屈的苦楚中不犯罪。
聖經說到耶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得前書2:22-25)
若我們以惡對惡,以辱罵還辱罵,我們一樣犯罪。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篇37:7-8
4. 把冤屈交託給公義的主。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自己不跟隨對方的情緒和行為而以惡對惡,而是將事情交託給主。羅馬書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馬書12:19
以賽亞書說到主受冤屈而能交託,因為相信神必幫助,使我們不抱愧,不蒙羞。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也不至蒙羞。以賽亞書50:5-7
當我們心中想把事情交託給主,在行動上就要按神的旨意行,以善勝惡,以祝福還辱罵。否則,實際上還是在靠自己。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20-21
5. 願意為主名而付代價,甚至捨命殉道。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主為我們捨生命,被釘在十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林後5:21。使我們信的人在罪上死了,稱義而活,為義而活。因主的捨命,我們罪得赦免,心靈得醫治,迷路的羊得回牧人的懷抱里。我們可以為主受苦,為義受冤屈,為基督的名受辱,為做基督徒,為服侍神受苦,這樣基督榮耀的靈常在我們身上,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將來必與基督一同得榮耀。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立比書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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