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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但是,我們不一定想過為什麼要結婚?婚姻究竟是什麼?婚姻的目的是什麼? 無論你結婚多久,你知道婚姻是什麼嗎?你是否知道你結婚的目的,並時常提醒自己朝這個目標改變發展。目標明確,夫妻關係才會朝正確的方向,走向親密、合一和永久。否則,在每天的忙碌、不斷的爭吵、冷戰、沉默、怨恨、苦毒當中,婚姻會漸漸死去。
婚姻是什麼? 聖經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婚姻是倆個人離開父母,連合在一起,成為一體。婚姻是上帝的旨意和恩典,有其神聖的目的。婚姻的目標是二人成為一。耶穌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所以,夫妻關係是在神面前一生一世的約定和諾言,是兩個人能達到的最親近的關係。
經營:婚姻親密的關係不是結婚後自動形成的。它需要兩人在一生的時間裡不斷地進行情感的投入和經營,不斷地注入活力,不斷地學習、交流、培養、改變才能達到。而生活的改變和人生的危機卻使婚姻關係得到磨練、塑造和成長的機會。
離開:夫妻二人離開父母不是不孝敬父母,而是擺脫對父母的依賴和被父母控制,從而開始對自己的婚姻和配偶承擔責任。做父母的常有不舍放手讓兒女離開,不放心兒女離開,甚至在兒女成家後仍要求兒女聽從父母。當然,兒女也需要幫助父母放手。剪斷物質上依賴父母和情感意志上依附父母的兩種臍帶,成為獨立和成熟的兒女可以幫助父母放手和放心。許多老人與兒女同住矛盾很多,不能和睦同居,因為長輩沒有學會放手,總想為兒女操心,管他們,教訓他們,也不能把兒女交託給神求神幫助和保守,而帶來許多的煩惱和顧慮。對兒女放手,就是對兒女兒孫的事不再去管,過問,或插手干涉兒女的決定。只做顧問,有問才顧,提供建議,不強調兒女一定要按着自己的建議去行。若必須與兒女同住,知道要給兒女們自己的空間。若有能力可以幫助看顧孫輩,儘量尊重兒女,按兒女的要求去帶孩子。
婚姻的目的是什麼?至少有三個方面
1.生養兒女,培育敬虔的後代
創世記1:27-28,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
夫妻的連合有身體連合的成分。所以,婚姻有傳承人類、養育後代的目的。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是神的所給的賞賜和託付。 大部分父母比較關心兒女的身體、學業、智力和特長的開發。而沒有付出時間、尋求資源來教導培養小孩的屬靈品格和性情,並為孩子將來離開父母做準備。
聖經教導我們,父母一方面要從小用聖經中神的原則來教養兒女,使他們走神的道,到老也不偏離;另一方面父母要活出敬畏神、聖潔、充滿愛的人生,給兒女來效法。
2.一同承受生命,彼此互補,相互成全
創世記2:18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彼得前書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
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就是成為終身伴侶,彼此委身,完全接納,分享和擔當對方獨特的生命,彼此互補,相互成全。
終身伴侶:夫妻二人連合就是成為終身伴侶。婚姻是神設立為了使人相伴而居,因為孤獨在神眼中是不好的。有了伴侶才使人生完整、圓滿,這是神的意圖。
一個人能一生獨身是神的恩賜,不是每個人都能的。門徒曾問耶穌:“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聖經中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彼此補充,彼此分擔,彼此服侍:夫妻二人連合就是一起分享對方獨特的生命的每一個方面,一同承受神所賜的生命。夫妻雙方性格恩賜能力上都有很大差異,而又互補對方的不足,這都是神的配合和美意。婚姻又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全身心的奉獻。也就是兩人共同承擔困苦、分享喜樂。婚姻生活幾乎占據人生命的三分之二的時光。許多的危難、困難、苦難發生時,婚姻伴侶的彼此分擔和彼此服侍的力量就顯明出來了。
3.改變生命,成為一體,活出神的形象和榮耀
創世記1:26-27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婚姻是一個兩人完善自身、走向親密、直到兩人身心靈完全合而為一的過程。這是完整和永久的合一。 成為一體是不分彼此,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 成為一體體現在身心靈合一:包括信仰合一,心靈合一,所擁有的合一,居住空間合一,生活方式合一,身體/性上合一。
一方面,成為一體的關鍵是夫妻二人能否完全的透明,心中沒有什麼向對方隱藏的。夫妻二人要能完全地向對方敞開心扉,拆除心中的藩籬,袒露自己的情感深處。這樣才能互相信任、互相負責、坦誠交流情感、互相傾訴。
另一方面,上帝用婚姻來使我們認識自己的問題,看到自己需要改變,也使我們自身不斷被神改變完善,逐漸有耶穌的品格和性情,這樣兩個人合一在耶穌身上,都成為耶穌的樣式,活出神的形象和榮耀。婚姻就如一所學校,在那裡神藉助夫妻中的一方把另一方塑造得更完美。關鍵不是要求對方改變得象我,而是我先努力改變自己成為更好的丈夫或妻子。
勃朗寧說:美滿婚姻不單是要尋找對的人,更重要的是要使自己成為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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