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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立志是老生常談。但有感動時談一下也是值得的。新的一年許多人都希望有些新的計劃,志向,願望或突破,稱為新年立志。聖經中有個適應於每個人的,每個人生階段的,永遠的立志,就是“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哥林多後書5:9)”
這個立志就是:無論是生是死,都要得主的喜悅。
其實大多數基督徒都知道如何得主的喜悅,只是需要更加竭力和勉勵。“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12說到三個方面需要特別更加勉勵,來討神的喜悅。這也是神的旨意和命令。我感受到這也確實是今天的世代最需要的。
1.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你們原曉得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甚麼命令。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
2.彼此相愛,更加勉勵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你們 …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
3.作安靜人,行事端正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
常在神面前安靜的人,才能在人前安靜。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因為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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