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西班牙学者曼纽尔?卡斯特把信息技术革命(其中包括互联网技术)看作影响当今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就个人而言,我们也面临着向“数字化生存”的格式转换。因此,社会和谐,离不开网络“虚拟世界”的和谐,这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或生存手段,另一方面,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已经产生极为密切的互动。
网络世界尚不宁静
网络给现实世界带来了积极影响。信息的网络化传播扩大了人们交往的范围,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但是,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一样,不是一个完全平静的世界,其中有欺诈和谎言,有冲突和矛盾,有丑恶和罪行,总之,它不是人们原先所预想的“信息乌托邦”或“和谐的网络世界”。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所遇到的不和谐现象和因素,都能在网络世界中找到。
数字鸿沟引发了各种不平等。网络世界不是一个凭空而来的空间,它在现实世界的技术和社会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因此,原有世界的种种现实都会不同程度地反映在网络世界中,而且,由于网络社会交往所呈现的新特点、新类型,网络也不会自动地带来人们所期盼的“美丽新世界”,它还存在着各种不尽如人意的方面。例如,人们今天都用“数字鸿沟”这一概念来表达由信息数字化、网络化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差异和社会不平等。事实上,数字鸿沟、信息不平等,反映的是社会不平等,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距,导致进入网络、获得信息等程度上的差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数字鸿沟反过来又成为人们信息时代新的社会差异的重要原因。以至于有人用“信息无产者”和“信息占有者”等概念来描述信息社会不同的社会阶层。一个存在着不平等现实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存在着信息不平等的网络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网络。
网络已经成为种种思想意识形态交锋、冲突的“战场”。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殊性,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形式更加多样,冲突的范围和主题更加广泛。例如,就“网络社会”本身的定性问题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网络社会(信息社会)依然是资本主义社会,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络社会(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信息社会主义”或“数字共产主义”。这正是长达数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争论在网络世界的延续。
除此之外,网络上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倾向的多样性也没有随网络的广泛社会性运用而减少,反而呈指数式增长。现实社会中所具有的各种意识形态在网络上都会反映出来,而且,网络与各种社会思潮的结合,也产生了新的“网络意识形态”变体,如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民族主义、网络女权运动及免费软件运动等。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思想和意识形态倾向上的差异,在网上的交流、交往、交锋中,往往形成激烈的网上思想冲突,在许多情况下,其结果会引发网络交往者彼此之间的隔阂和争斗。
网络世界的不和谐由于网络交往的特征而呈现出新的特征,如范围广、形式复杂、社会调控难度大等。以博客为例,Technorati网站负责跟踪不断更新的网络日志,它宣称,每7秒钟就有一个新的博客诞生,其数量还在以每天增加7万的速度递增,每隔5个月,博客数量就要翻一番。我们主要关注的不是网民数量的增长,而是每个网民都会通过诸如博客等形式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而网民相互间并不是对什么事物都有相同和相似的认识,因此经常出现的现象就是网民之间的争论或争吵。
网络与现实双向互动
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是相互作用的,两者形成了密不可分的互动。在这一过程中,既可能形成“良性互动”,即两者互动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态势;也可能形成“恶性互动”,即因为存在着种种网络不和谐现象,给现实世界造成种种负面影响。
——现实社会的各种现象都会在网络世界里反映出来。尽管人们今天把网络空间称为“虚拟世界”,但在一定程度上,虚拟并不虚幻,它也是一个由各种信息构成的“现实”世界。网络世界是今天人们生活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现实世界在信息时代的延伸。现实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会在网络信息构造的世界里反映出来。因此,现实世界的不和谐现象也会反映到网络世界中来,如我们现实社会中的社会政治斗争、文化冲突、宗教争议、思想观点交锋等,都可以在网络上找到它们的踪影,网络世界打上了现实世界的烙印。现实社会的状况往往反映在网络世界中,并对网络世界的“信息生态”产生极大的影响。我们在关注网络各种信息时,一定要想到在电脑屏幕后面,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个体,他们是现实社会环境下生长并已形成一定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主体。
——网络化社会、网络世界的各种信息也会影响现实社会及其某些社会结构类型。网络世界并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社会的独立、缥缈的世界,它是现实的社会人群“构造”的信息空间。由于这一信息空间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交往内容丰富多彩、交往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越来越成为人们离不开的社会生活形式。网络信息会对现实社会的信息传播、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影响,我们今天的信息生态已经由于网络的出现而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许多新的社会现象是先在网络上流行再流传于现实世界的,许多现实世界的事件成为现实的公众“事件”,它的传播路径也是从网络到现实世界。
从更深的社会意义上讲,信息化、网络化世界的构造会影响现实社会的结构类型。一些发达国家由于伴随着信息技术带来的技术转型而较成功地实现了社会转型后,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就(当然这并不排除转型中依然带来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过程深深影响着现实社会结构类型和社会管理方式。
——现实社会的运动和运作往往通过网络手段来完成。例如,最近几年在世界各地举行世界发达国家政治、经济高峰论坛时,全世界各地的反全球化运动人士也会在各国首脑会议地点举行各种抗议活动,而他们之间的联系方式主要就是互联网。网络成了现实社会运动的策源地。这些现象之所以比较容易理解和分析的原因在于无论网上的信息传播和组织动员,都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现实”、“实际”的活动,网络是现实社会组织活动的现实工具。
在研究网络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影响时,我们更要关注的是某些“虚拟”的信息往往也会在现实社会中造成“实在”的结果。有时现实世界反而变成网络的一种“延伸”,或者说把现实世界变成了网络思想的实验基地。理论与实践通过网络而得以奇怪的结合。网络之大,无奇不有,这些“虚拟”、“虚假”信息五花八门,但如果人们以这些信息作为判断事物的标准或根据,并据此实施现实的社会行动,其结果可想而知。
社会和谐要求网络和谐
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离不开的事物,在很大程度上,网络世界就是我们现实世界的一部分。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自然也要注重和谐网络世界的建设。
我们要正视网络虚拟世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正如现实的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无矛盾的社会一样,网络世界也是一个充满着矛盾和冲突的疆域。而且,由于网络世界的特点,其矛盾和冲突也会出现一些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没有预料的情形。人们在解决网络世界矛盾、构建和谐网络时,遇到的最突出问题可能就是要解决好“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网络世界的许多现象是“虚拟”的,我们能不能一概用“现实”的规范去处理?如果网络世界的一切都要求用“真实”的现实规范来调控,显然又是不现实的。例如许多的网络游戏行为,只是计算机程序的运作而已。但是,一些“虚拟”的网络行为的确造成了实际的社会后果。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真实”关系,把构建虚拟网络世界的和谐作为构建现实世界和谐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们这里要切忌两种倾向:一是当发生网络不和谐现象时,抑制网络发展,把全部罪过推给网络,甚至把网站、网吧等一关了事;二是对网络负面现象不闻不问,认为那只是一种“虚拟”的现象而已,一切任其自然,这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
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互动中的和谐不是自发的、纯粹技术的过程,是人们主动选择和“构建”的产物。网络信息的传播,其实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实施和完成的。网络世界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冲突和矛盾的反映。冲突由人而起,而化解冲突、解决矛盾显然也只能由人来完成。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哈贝马斯认为,人们可以在交往中建立一种“商谈”伦理,来达到彼此间的“理解”并形成“共识”。显然,网络已经给人们更深入、更广泛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平台,但如何建立彼此间的和谐、共识,需要靠网民们的“建构”。
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技术本身永远不可能自动建立起和谐网络世界。我们要摆脱对互联网的“纯技术”观点,充分重视信息技术的社会政治意蕴,即技术过程受到人们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会影响网络生态发展的方向。和谐网络的建设从本质上讲不是一个“技术”过程,我们不能指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就能坐等一个和谐网络世界的到来,真正和谐的网络社会构建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人类学过程,取决于现实的人类行动。
网络虚拟世界“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实在性”问题,我们无法一时从哲学讨论的层面把它弄清楚。但我们至少可以知道一点:无论信息的“真”或“假”,它都在现实社会中产生“实际的”作用,并影响现实社会和人们的生活,甚至无论信息“真假”,都会形成现实生活“正”、“反”两方面的效应,即“虚拟的”网络往往与之相联的是“真实”的社会现实。因此,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和谐社会的构建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互动。构建和谐社会,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是必须构建和谐网络。(来源:中国教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