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轉載自衛金桂的新浪博客。作者對於中國文藝作品缺乏悲劇性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中國缺乏悲劇作品,這種情況被許多作家發現和指陳。幼時看電影,壞人終究會得到惡報,如果稍有例外,人們罵聲一片,說怎麼會是這樣?壞人為什麼沒被槍斃,被雷劈,還活的好好的?後來讀書,非常注意人物的結局,好人如果沒有好報,壞人如果沒有惡報,甚至留下點懸念,都覺得該書沒有寫完,作者不負責任,希望有個續集什麼的,最終交待完大團圓的結局。 介入生活後發現,在我們這個一直強調作品源於生活的國家裡,文藝作品的結論,與實際生活竟然相差甚遠,甚至到了背道而馳的地步。那就是,實際生活中那麼善良,那麼純真,以致到了使人相形見絀和慚愧的好人,常常不得不接受殘酷的命運,壞人欺凌他們;惡行踐踏他們;因為太善良純潔,厄運也總捉弄他們,好幾代不得翻身。 與此相反,那些文學作品裡惡貫滿盈最終遭到天譴和死的很難堪的,實際生活中卻常常耀武揚威,春風得意路路暢通。而且眾多時候,也不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規律性和必然性,幾代人連續作惡,還連續一帆風順。如果偶爾他們遇見不順,便有人說蒼天有眼,惡棍終於遭報應了,卻不回頭看看,好人在期間所受的災難,許多情況下遠超過這些惡棍;無辜遭殃受苦受難的好人,遠遠多於生活順心的壞人。 為什麼會是這樣?那是因為中國缺乏宗教,文藝兼任了宗教的使命。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的無奈、幻想,這些原該有宗教承擔的問題提,都被編織進了文藝作品,承擔着人們取得意淫和發泄的快意,而且還被提升到意識形態的層面。如果文藝作品滿足了讀者的這種需求,便拍手稱快;否則,就認為作者沒有社會責任感;缺乏良知,不代表人民大眾說話;沒有宣揚正確的價值觀,等等。運氣不佳時,還會受到政權方面的干預。於是經常會出現一種現象,那就是真正反映社會現狀的作品,未必被人們所認可,反倒是虛偽的,空幻的,符合假想完美狀態的東西,會得到一片喝彩。武俠小說在中國能夠有廣泛的市場,也是這種心態的體現。 而在信仰宗教的民族那裡,人的終極價值和精神歸宿,由上帝裁決。作惡了怕死後進地獄;行善,覺得靈魂能升天堂。這些預設性的結局,對自己的行為就是約束。而文藝承擔的,純粹是社會現實的描述功能和藝術加工,用不着以“文以載道”的標準去捆綁和規範文藝作品的走向,體現任何利益團體的價值觀和統治意識,因而體現出現實性、可信度和親切感。 一個沒有精神寄託和終極價值歸宿的民族,再遇見黑暗的現實,除了無奈,還有沒有勇氣對現實的直面,於是就出現了文藝的嚴重精神分裂:現實和文人德行是一個樣子,作品又完全是另一個樣子。製造精神鴉片致富是一部分人的特權;被動購買精神鴉片將自己淪為奴隸的,是另一部分人的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