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薄熙来能自行选择陪审员
开篇请容许俺跑下题,先讨论一下“陪审员”这叁字。
“陪审员”源自国外,英文原字是“juror”。这个字被翻译成“陪审员”已经多年了,居然木有学人发现它译得是多么不当!老年月斩死刑犯,常弄两个罪不至死的犯人陪着去菜市口,先把该砍的砍了,再把吓瘫在地的这两个装进囚车送回牢房。知道这两个叫啥么?叫“陪刑人”。现在您知道“陪审员”的潜台词是啥了吧?“陪着被告一起被审的人”!
有人会说:“陪审员的“审”字是个主动词,是“陪着审查别人”的意思。俺就说了,那个陪刑人的“刑”字不也可以解释成主动词么?是“陪着侩子手对别人执行死刑的人”。由此可见,这个“陪审员”译得真是歧义满身,蹩脚可笑。
其实大错不在那个“审”字,而是那个“陪”字!“陪”是啥?是“陪衬”,是附属,它修饰的都是不为主的东西。比如咱们中国古代礼法里有“陪鼎”之说,啥意思?“主鼎”里的食物给主人和贵宾吃,“陪鼎”里的给陪同的人吃。有时主鼎出情况了,如“鼎耳行塞(即抬鼎的大杠子卡在两个鼎耳中拔不出来,无法往外盛炖肉的状况。‘行’乃‘桁’,横木也。)”之时,那陪鼎就得伺候主人和贵宾了。可见咱们共和国把juror翻译成“陪审员”,说明打猴年马月那一天,就没拿juror当个玩意儿,或真正地只把它当成了个“玩意儿”,做个陪衬,向天下人作秀说:“看!俺们人民也坐在法庭上了,这判决还能不公正吗?”
米国法庭上的juror不但不是配角,反而是决定被告生死的一锤子定音的人!法庭经过事实的核清,证据的甄别,口供的质证,最后由法官当众向juror们宣布法律说:“如果你们认为事实确实如此,则应适用如下法律。被告是否有罪,请你们决定。”于是juror们就转入法庭后面的小黑屋讨论,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包括法官在内,任何人不得干涉。看见了没?是juror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不是法官!还“陪审员”呢?其实juror就是“决审员”或“定审员”。
又有人会说:“由juror定的案子是不是百分之百公正了?”答曰:“否!,天底下哪有绝对的事?”因为juror也会因其人生背景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价值观。比如一个伊斯兰教的和印度教的打官司:伊斯兰说他居然敢在俺们的小区里养猪!印度教说他居然敢吃俺们的神牛!现在咱们来替他们找七个juror。假如七个人都是伊斯兰教的,结论会如何?肯定是:“印度教实在该死,真主说了猪最脏,而牛就是给人吃的。”若七个都是印度教的涅?结论肯定翻过来:“牛本来就是神!猪肉自古就吃,中国宋代就流行东坡肘子了。”由此可见,juror也不是好选的。
解决办法如下:原被告各选三个juror,由这六个juror再找第七个。这样是不是就公平了?还不尽然,假如其中有一个伊斯兰极端分子,也许他会绑上肉弹来胁迫其它六个同意他的主张涅,咋办?所以原被告还有权利否决对方一个juror,也就是说印度教的可以不接受那个伊斯兰教极端分子,让他换别人。当然伊斯兰教的也可以报复他,也否决一个印度教的juror。Juror人数越多可以被否决的比例也会增加。
假如薄熙来也能享受juror的判决的话,他会选择啥样儿的人涅?首先得找自己的同情者,念他英雄末路,当年打黑终究杀了不少真正地坏人;还得找痛恨妨夫女人的封建正统者,看不惯谷开来不但不相夫教子,还大发雌威,杀人罹祸,且有出墙之嫌;另外还得找江湖义气汉子,见王立军卖主求荣恨不一砖拍去而后快... 作为原告方的检察院会选啥样的juror涅?颇令人好奇不是?估计首先得找薄的政敌的拥护者,再找黑白两道合作利益的既得者,另外再找妇女权力的拥护者...
俺接着再要说啥估计聪明的读者早已明白了:juror在咱们共和国只是“陪”审员,说话不算数的,就算选了也只是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合议庭里的一个花瓶而已。
结束之前,既然已经说到这儿了,请容许俺再跑下题:米国所谓民主的最根本的法律保障是:due process。介两个字咱们汉语一直找不到对等的词,翻译成“适当程序”或“必须程序”也只能算个代号,真弄明白内涵后面还得加一大溜注释。其主要含义就是:“每个公民在被起诉时都有权力要求由juror们来判决自己是否有罪,而不是法官。”如何操作?则可以写成一本书,两本书,甚至几本书。请不要小看这个权力,“民主”是米国人的生命,“人生而平等”是其口号,而“due process”则是其保障!木有这个保障口号只能空喊,而生命还是被攥在强权的手里。
网上每每见到米国的崇拜者,民主的崇拜者,但大多都不懂啥是民主(俺这篇小文没涉及这个题目),更不知道米国人是如何保障民主的实现。而这些米国的盲目崇拜者们最喜欢呼吁“中国要民主”。其实咱们中国还远没有能民主的社会环境,当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老百姓还崇拜包青天的时候,他们懂得决定自己是否有罪的不应该是包青天而是自己选出来的juror吗?当老百姓还把自己的命运寄托给清官之时,号召他们为民主献身可能吗?
民主有觉悟和制度两个过程。未觉悟先有制度,则国家散乱而民无所从;已觉悟而无制度,则民情冲涌而国将不支。如当今之共和国,民未悟而妄言改制,悖矣。诗一首:
国人犹自拜清官,心系阖家柴米盐。
每笑文人倡民主,还须百姓忘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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