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读完前三篇之后不难发现,唐人对仄尾句之格律颇为宽松。先说平头仄尾的,有2个句式:
06:平平仄平仄
这个句式被称为“单拗”或“特拗”,源自基本句式之 中平平仄仄,本句拗救后成了 平平仄平仄,注意了:第一个字不再是“中”,必须是平声。若写成 仄平仄平仄,则是错误的。还有下面的:
07:平平仄仄仄
这就是著名的“三仄脚”,有人称为格律之“大病”,但唐人并不回避。俺是直接照用,唐人都用,俺不用不是白不用?呵呵。
以上这两个句式都无须拗救,其实也无法拗救,因为他们的对句永远是:
中仄仄平平
若救,则其第三字须改成平声,成了
中仄平平平
恰好是著名的“三平尾”,反成了真正的“大病”,唐人力避。为啥三个平出现在句尾“病情”会这么严重呢?这得从“声韵”说起。大家知道,平声虽分为阴平和阳平,但二者的区别并不明显,都是拉长声而已,所以古人干脆把它们统称为“平声”。想象一下,三个平声接连着出现在句尾,吟诵起来毫无抑扬顿挫之感,只能一个劲儿的拉长声,还不是“大病”吗?
而为啥“三仄脚”唐人却不在乎呢?因为仄有三声:“上去入”是也!三者之间发音区别很显著,所以古人才把它们三个与平声并列成“平上去入”,如此则“三仄脚”虽三个仄接连着出现在句尾,但它们在发音上却有“上去入”的区别,仍能产生抑扬顿挫之感。而三个仄恰好都用了上声或去声等情形则极少发生,除非刻意为之。除了上去入发音不同这个优势之外,下面还有3个仄头仄尾的句式就更“得天独厚”了,因为它们还可利用对句来“拗救”:
08:中仄平仄仄
09:中仄仄仄仄
10:中仄仄平仄
这3个句式都源自 中仄平平仄 这个基本句式,故其对句皆为:
01:平平中仄平
看!若把第三字的“中”写为平,变成 平平平仄平,则出句仄声虽多,而对句的平声也增加了,于是在一联之中重新获得了平仄和谐。平平平仄平 常被写作 仄平平仄平,恰好是“孤平自救”的句式,此时平声字数虽与原基本句式一样,并未增加,但平声字往句尾移动了,依然获得了平仄的和谐。还有人说:
10:中仄仄平仄
这个句式也可以不救,俺深是是言,为啥涅?因为它第四字的平声靠近句尾,正处在音步的“关键点”上,与其基本句式 中仄平平仄 十分接近,纵使不救,全联的平仄和谐亦无大伤。
第五篇:
最后这篇小文单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说起。
“二四六”为啥要分明?因为“二四六”恰好是古典诗词“音步”之关键点。啥叫“音步”?“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两两相并,即为“音步”。根据咱们汉字的发音习惯,以两个字为一个音步最适于吟诵,咱们汉字两个字的词汇最多,可为佐证。一个字也可以做为一个音步来使用,但通常只出现在句子的首尾。这一点与英文诗歌不同,英文诗的音步至少要2个“音节”,最多3个音节。而咱们汉字却是1个字或2个字组成音步,而三字句一般划分为两个音步,即1+2。接下来还是以近体诗的四个基本句式为例来说明吧:
01:平平+中仄+平
02:中仄+平平+仄
03:中平+平仄+仄
04:中仄+仄平+平
看!平平+中仄+平,共3个音步,形式为2+2+1。为了完整地说明“一三五”的情形,咱们得先把基本句式扩展成7字句,如何扩展?在5字句前面再加上“两个字/一个音步”即可。注意了:所加音步之第二字应与原句第二字之声调相反!如此则得出:
中仄+平平+中仄+平
中平+中仄+平平+仄
中仄+中平+平仄+仄
中平+中仄+仄平+平
细看发现,7字句共4个音步,形式为2+2+2+1。而每个音步的第二字,也就是二四六的位置,都是影响声调的关键点,不可改变,故要“分明”。而可平可仄的“中”都出现在“一三五”的位置上!因为它们恰好是音步第一个字的位置,就声调而言,其位置并不关键,故可“不论”。然而再接着细看,则并非所有的“一三五”都可以“中”。常有人问到:
既“一三五不论”,那为啥
中平+中仄+仄平+平
第五字的仄不能为平?答:如果为平,则出现“三平尾”,即
中平中仄平平平
此为格律大病,必须回避。又问了:那
中仄+中平+平仄+仄
第五字为啥不能为仄?答:如果为仄,则出现“三仄脚”,即
中仄中平仄仄仄
虽唐人并不回避,但除非诗意所须,还应经历使用基本句式之 中平平仄仄。又有人问:为啥
中平+中仄+平平+仄
的第五字不能为仄?答:若为仄,则句子变为
中平中仄仄平仄
句中第六字的平就成了“夹平”,虽可不救,也应力争避免。当然亦可利用对句拗救,其法:将对句 中仄中平中仄平 之倒数第三字改为平声,变成
中仄中平平仄平
最后还有人问:那下面这句呢?
中仄+平平+中仄+平
它第三字的平能不能改为仄?答:不能。若改则了成下面这样:
中仄仄平仄仄平
其第四字的平,就成了著名的“犯孤平”,乃近体诗之大忌!但可以本句自救,将倒数第三字改为平,变成:
中仄仄平平仄平
说了半天,其实“夹平”也好,“犯孤平”也好,只强调一件事:”除了首尾两个音步之外,‘平不能单’”。
好了,平声发音弱,“单”了会影响吟诵效果,而仄声发音强,“单”了也无多大的影响,这个能理解;句尾的音节只有一个字,平自然可以“单”,也能理解;那为什么在7字句第一个音节里,平却能“单”呢?
实在是妙问哪!细审近体诗不难发现其格律“宽严”的区分:
声韵之间,仄声较宽,平声则严;
一联之间,出句较宽,对句则严;
一句之间,越往句首越宽,越往句尾越严;
一个2字组成的音步之间,第一个字宽,第二个字严。
所以,一句之中,尾字之平仄,是不能改动的。而7字句的首字则可随意改动,无须理由。这也就是为啥七绝和七律第一个音节中的平可以“单”。而5字句的第一个字,相当于7字句的第三字,离句尾已比较近了,故不能任意改动。
最后让俺把上面出现的一系列“不能”,重新罗列一下,最“严肃”的放在上面:
不能改变尾字的平仄,弄错了即为“死症”;
不能“犯孤平”;
不能“三平尾”;
不能出现“夹平”,如 仄平仄平仄 等;
不能出现“必须救却没救”的拗句;
不能伤害“二四六分明”;
只有在满足了以上全部条件之后,“一三五”才可“不论”,呵呵。而“三仄脚”是否可用,则全由作者自己斟酌,反正唐人并不回避,俺从来跟着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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