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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举目皆是审薄报道,一目十行粗略看了几篇,因果大致明了:这“贪腐”二字,只要拽出个戴乌纱帽的,哪个能逃得开?还审判啥呀?真是“豁嘴儿说话,肥也别说肥。”撇开这个,粗看案情,觉得薄真得是被他老婆害苦了,否则就算猫盖屎不是也得盖一盖?岂能一揭盖儿就这么裸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台湾的陈水扁与之好有一比:当了八年总统,下台前竟然不早早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人家俄罗斯的叶利钦,一个大老俄都知道留后手,把“不须秋收算账”这一条写进宪法之后才退休。陈水扁一个律师能不知道这个么?都是他老婆给害的,估计到今天他也不敢相信她老婆居然敢贪那么多!
其实总统也好,大官大吏也好,若不贪得无厌,稍微贪点儿小便宜,卸任后大家吵一阵子也就罢了。比如米国的克林顿,卸任了把白宫的地毯都整家里去了,也难怪,他那时正穷,跟莱温斯基打官司请律师的钱国家又不给报销,正欠了一屁股帐,美国佬儿们这个嘲笑他啊,可人家坦然退赔,雇车又送回白宫去了。其实接任的小布什根本不喜欢那破地毯,全换了新的了。
熟悉俺的网友大多知道,俺但凡感慨一点点,可就要诗了。就来一首七律,名为:
《读审薄新闻有感》
曹雪葵 2013.8.23
男人最幸娶贤妻,黄脸糟糠举案齐。
哭倒长城同险难,卧摧薪木共流离。
何堪买笑烽台火,最耻误国狐腋皮。
今夜扛枷求小鬼,红烛征兆悔应迟。
注:
1:“哭倒”句,用杞梁妻孟姜女典故
2:“卧依”句,用勾践之妻与之共患难典故
3:“何堪”句,用褒姒烽火戏诸侯典故
4:“最耻”句,用郑袖收受张仪狐裘贿赂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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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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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雪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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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5 04: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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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不是!
啥?说俺不是?啊!介是对俺们少数民族的歧视!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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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雪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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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5 04:5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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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律用公勺!
绿岛兄乃万维第一烹饪大师,良好的饮食礼仪习惯自然耳熟能详。
俺还有个不大笑得起来的笑话。某天津家庭自以为老天津,见俺大西北来,给俺讲起用筷子的规矩说:
“用筷子到大碟子(公碟子)里夹菜不能瞄准,夹起菜来若有汁不能抖楞(抖动筷子使落),不能逾近到远,到远处碟子夹菜要用自己的小欧(小碗儿)接着,不能落入其它碟子里...”
天哪,他跟俺说N多,完了俺说:
“俺们家不准拿自己的筷子到大碟子里夹菜,得一律用大碟子里的勺盛到自己的碗里才许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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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岛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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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4 05: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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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声和小诗魔老师说:曹诗泉您别说您是信奉穆斯林教的,因为您肯定不是!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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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岛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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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4 02:4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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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咱家就是公筷制!因为如果有剩菜就不会因细菌污染而变质!咱是坚决不吃别人筷子搅过的菜的,想想啊---别人的口水,嘿嘿!所以绿岛的朋友都知道咱有“洁癖”,请咱吃饭都一律用公勺!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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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雪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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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4 00: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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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桥兄驻足。
古人的场合上的饮食礼仪,至少到宋代应该还是分桌的,到蒙元应该受到了第一次冲击,烧烤煮涮都是从一个容器里往外抓食。会来又受到满清的冲击,涮羊肉大家用自己的筷子从涮锅里往外夹。俺们家由于宗教的饮食习惯,一大家子涮羊肉一直用几个公用的小笊篱玩外捞,俺小时着急自己进筷子总是被呵斥。呵呵。
不过人总是人,古人亲密关系的应该也有同皿而食的例子,比如“举案齐眉”夫妻等等。
总之,和餐先用公用餐具分菜食是必须的。逢场合遇到不用公餐具而用自己的筷子进公容器的,俺一般借故不吃了。该人还奇怪的问:只知道你们不吃猪肉,原来还有这么多东西不吃啊?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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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水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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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21: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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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雪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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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10:5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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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书堆里熏陶出来的
北雁兄所言极是!今人若以古人的品位情操来衡量下自己,有很多人会过不了关的。俺看过篇现代国人写的文章,里面说西餐礼仪多么卫生高雅,中餐则不然。比如赞美西餐说:
西餐桌上口里嚼着东西不宜说话;不拿餐具比划着说话;要用公用餐具取和餐盘里的菜肴;不能用自己的餐具直接进去拿等等。
这个作者全然不知道,咱们中国古人其实早就有这样的礼仪,现代传统家庭里自己一家人吃饭也都是如此,属于最基本常识。只是被现今咱们中国人里烂人们的吃相给玷污了,被一些肤浅之人认作凡中国人吃饭都是如此!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吃西餐,是在国外,还有其他国人。只听得叮当乱响,颇有往地上掉刀叉的。咱们使领馆到场的人脸上很挂火,看到俺吃得悠然奇怪了就问:“你咋吃西餐介么熟练?”俺不解了:“啥熟练,在家不都这样吃么?”
那篇文章还说西餐的分餐制卫生,中餐的和餐不卫生。其实包括很多国人在内,似乎都不知道咱们古人礼仪场合用餐,不仅仅分餐,而是分桌!一人一个桌子,所谓钟鸣鼎食是也。有个著名的典故:吴王吃一条烧鱼,觉得太好吃了,舍不得吃完,就留着剩鱼赏赐给他最喜欢的小女儿吃。谁知这位小公主性子烈得可以。怒道:“王以残鱼辱我,我何生为?”竟然一怒自杀了。由此可见咱们中国分餐的习惯有多久!
可怜咱们中国人穿衣戴帽驾车行在官路上的时候,鬼佬儿们还是树上的猴子呢,可咱们现今某些国人的吃相竟然让鬼佬们不齿。
俺说了半天仅仅从现今国人吃相而概括其它。古人云:“衣食足而后知礼仪”,可咱们国人,衣食是足了,可品位礼仪情操信念还是木排上议事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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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雪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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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10: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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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见异思迁啦?
就是一句玩笑啦,绿岛兄莫要当真么。觉得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还是“真诚”。“永久”终究是苛求,春雨秋霜,人心怎敌天意,保不住发生什么。只要“合”时为真,“离”后的事只能随它去了。
看来龙乡里,俺得让小青和婴宁相遇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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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雁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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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08: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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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魔是从古书堆里熏陶出来的,还是回到古书斋里的好。现代人的戏有什么看头?和古人比起来真是汗颜!主不像主,仆不像仆,夫不像夫,妻不像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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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岛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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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05: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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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现在准备追婴宁了,万一能得手就进深山了”。哇,这么快小诗魔就见异思迁啦?当心小青的银蛇软剑哦! 最近曹老师在诗坛不常见,是不是已经在为婴宁费心费力啦?龙乡开门在即,要不要情蛇助一臂之力,从仲夏夜之梦的仙女那儿帮您偷上几滴魔水?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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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雪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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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05: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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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把脑袋放在女人的肩上---或者把罪过推在女人身上的男人们是不是很无用啊?
俺吧觉得最好的办法是“不要把女人当女人”,既然夫妻一场了,应该“真滴”把她拉入自己的怀抱,同谋共策,生死与共。介么着才不会出情况。俺觉得博谷二人隔膜太厚了。
当然,现在薄似不再在乎老婆显得很不男人,谁知道呢,也许有难言之隐哪。
俺现在准备追婴宁了,万一能得手就进深山了。决定放弃小青,她的冒险精神忒连累人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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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岛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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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8-23 02:2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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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鞋!灰鞋!小诗魔老师油墨加油菜!看来中国历史,是成也女人,败也女人!孔大圣人说: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嘿嘿!小声和曹老师说一句:这把脑袋放在女人的肩上---或者把罪过推在女人身上的男人们是不是很无用啊?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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