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的研究人員在長達75年的時間裡一直在進行着一項名為格蘭特研究的項目,推算着“幸福”。最後這項耗資2000萬美元的研究指向了一個只有五個字的簡潔明了的結論——“幸福就是愛”。
如何追求更幸福的人生?格蘭特研究總結的結論有:
愛才是真正重要的:
幸福等於愛加上找到一種能夠應對現實且不會失去愛的生活方式。
生活中唯一重要的是愛的情感聯繫。一個人可以有成功的事業,有很多錢並且身體健康,但如果沒有能給予他支持、充滿愛的情感聯繫,他不會感到幸福。
金錢和權力不是唯一:
幸福等於不必追求更多的財富和權力。
我們發現在接近80歲時,一個人對生活的滿意度與其出身的社會階層,甚至他本人的收入都不再有必然聯繫,說到終身成就,唯一重要的就是你對自己的工作感到滿意。
終生都要尋找愛:
幸福等於無論我們的人生如何開始,都有可能獲得幸福。
有一位男子參與格蘭特研究時,人生前景十分黯淡。但在人生即將走到終點時,他是最幸福的一個。為什麼?因為他終生都在尋找愛。
有人說過:人生若沒有接受上帝的愛,就永遠不能享受愛的滿足和幸福的人生。因為只有神的愛是永遠不變,無條件地,舍己的愛。而且神先愛你。人也只有在上帝完全的愛中,才能活出坦然無懼的人生,因為在神的“愛里沒有懼怕”。
其它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