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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來是要靈魂體都成為一體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有人用算術方程式來解釋夫妻關系的合一,非常有意思:
沒有神,夫妻相鬥:½ x ½ = 1/4。
在基督裡,夫妻相合: ½ + ½ = 1。
丈夫是罪人,妻子是罪人,都不完整。所以每一個人都是二分之一,都是一半。兩個人相爭、相鬥,就是兩個二分之一相乘,就變成四分之一。兩個不完整的人在一起,互相傷害,就更不完整,造成更大的問題。這是罪人之間的相爭;因為沒有神,在一起就有更多的罪。
換一個程式,夫妻之間有耶穌基督來連結,就是罪人與罪人可以相加,可以彼此相愛,互相接納,配搭互補,兩個二分之一之和,就成為一。
這個算術方程式非常有意思,加號就是十字架,代表耶穌基督的救贖和十字架的轉化大能。夫妻要合而為一,一定要有基督。兩個人都在基督里才能夠互補配搭,才有可能成為完整,合而為一。如果沒有耶穌基督,兩個人各有特性,各有特點,互相爭鬥,兩敗俱傷,就成為四分之一,更不完整。所以說,合一的根基就在基督里,在十字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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