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為加拿大聯邦選舉年,美國也進入總統選舉的初選。如何看待基督徒政治家參與競選?分享幾點自己個人的思考。 1.教會不應該公開宣傳支持某個黨派或政治候選人的競選。 2.基督徒應該參加選舉,行使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3.為基督徒政治家禱告,求神的旨意成就在他們身上,藉着他們活出基督的生命和聖經的價值和道德觀念帶給別人和社會美好的影響和見證,榮耀神的名。 4.基督信仰不是通過改變政治制度﹑政策和立法來改變生命和社會。實際上,今天很少基督徒領袖能通過主導政治制度和立法等而改變社會道德敗壞的現狀和趨向。教會不能也不應該把改變社會的期待放在基督徒政治領袖身上。 5.基督徒政治家能以自己身上基督的生命品格,以聖經為原則的人生價值和道德觀念來影響周圍的人。在更高的政治職位上,會帶來更寬大的影響。 6.但是,位居高位的基督徒政治家也需要更加小心和謹慎自守,因他們的所說所做也可以給社會帶來對基督信仰的負面影響和跌倒。他們的道德失敗也會帶來更大的影響。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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