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有別於其他宗教的根本點,在於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實信仰。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一個歷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認識。
一. 聖經記載可信
耶穌復活的史實最詳盡地被記錄在聖經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四卷福音書中。四福音書是當事人見證的最重要文獻。福音書中關於空墓的記錄,雖在細節上有些差異,但基本情節卻是彼此相符的。他們集中注意力在復活的基本事實上,而不是在一些細枝末節上。另外,四福音書一致地記載說,是婦女們首先看到了空墓。在當時,婦女的見證在猶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沒有人會相信。連門徒們最初也拒絕相信婦女的見證,認為是胡言亂語。所以,儘管婦女首先見證空墓對傳揚耶穌復活不利,但福音書中仍如此記載。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實原本如此,四福音書的作者們完全忠於事實。
除福音書外,新約《聖經》中的〈使徒行傳〉中,詳盡地記錄了復活後的耶穌,在大光中向保羅顯現,使保羅悔改認主的始末。使徒保羅本人則在〈哥林多前書〉中,為主耶穌的復活提出強有力的見證。此卷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間,寫給位於希臘半島南部的哥林多城的教會的,成書期間約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穌是在公元三十年左右受難的話,保羅寫此信時,距耶穌的受難、復活僅二十多年。他在信中寫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羅在見證復活的主顯現時,特別提到耶穌曾在加利利,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寫這書信時,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還健在。這是何等有力的見證!如果保羅在此信中所談稍有不實,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傳至今。
關於主耶穌受難、復活是《聖經》預言的應驗。耶穌降世為人,傳講天國道理、受死和復活這一事件,是神預定的救贖計劃。在《聖經》中,神借着眾先知多次曉喻人們。據學者估計,僅預表耶穌基督的死,舊約《聖經》至少提到三百三十三次,新約提到一百七十五次以上。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說,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並第三日復活。關於主耶穌受難、復活的預言,確實寫於公元前而不是耶穌受難之後,是真正的預言。預言在耶穌身上的完全應驗,是耶穌按上帝的計劃受死、復活的強有力證據。
二. 空墳墓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後,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耶穌的門徒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里。墓用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後,由一隊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屍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屍體卻不見了,僅是一座空墓。屍體到哪裡去了呢?近兩千年來眾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屍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屍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里復活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復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兵士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 11~15)。門徒偷走屍體、製造耶穌復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但只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腳的。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屍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們怎麼知道是門徒把屍體偷走了呢?門徒沒有偷屍體的動機。若真是門徒偷走屍體、捏造復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欺騙了。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屍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他們宣揚主耶穌的復活,所得到的只是譏笑、謾罵、毆打、入獄和死刑。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為主殉了道。歷史上,為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但為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所以,門徒偷走屍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
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屍體是缺乏理由的。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聖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如果耶穌從死里復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盪,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因此,羅馬人為維護自己的統治,決不會假造耶穌復活的騙局。至於說是猶太人偷了屍體,則更不合理了。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為他們無法擔當釘死耶穌的重罪。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 ‘他從死里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儘管第三日早上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黎明時分(約二十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因為,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七61),看見安葬的全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的墓。更重要的是,耶穌並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原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為死了,於是在空墓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為人所廢。因為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強調耶穌已死。
三. 目擊者: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復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雅各),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如向以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制。二是,復活的耶穌絕對不是一個靈魂而已,他常在光天化日下顯示自己,並參與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魚等)。他能同門徒們一起吃東西,又可邀請心中疑狐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復活後的耶穌,不再是一般人的血肉之體,乃是一個再不會朽壞的靈體;這個靈體不僅是個靈或魂而已,而是有靈、有體的實體。耶穌殉難後的多次顯現,是耶穌復活的直接證據。
有人曾試圖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為人們看到的耶穌只是一個非真實存在的幻影而已。但同時看見耶穌顯現的人,其身體狀況、情緒、性格都不相同,多數人並無變態心理,他們同時看見復活的耶穌,無法用幻覺來解釋。再則,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復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在不同場合中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復活的耶穌還曾在加利利海邊為門徒預備早餐。因此,人們看見的不是幻影,而是復活耶穌的實體。
四. 門徒的改變
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因耶穌的受難而陷入絕望;門徒突然地煥然一新,原因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和澆灌。但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復活、升天的結果。耶穌的復活釋放出偉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力量。門徒的改變可視為耶穌復活最偉大的見證。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極強有力的證據。忠於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近百歲、在拔摩島上見到異象、寫成《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啟示錄〉的作者一般認為是使徒約翰)外,其餘十位全部為傳揚主耶穌的復活、勸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的確據。古往今來,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他們的信仰有正確、謬誤之分,有真實與虛假之別。但是,當他們在臨死時,肯定毫不懷疑自己為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還未見過任何人為自己編造的、或明明知道虛假的一種信仰去受死的。
其實,今天世界上信仰基督的每個基督徒,他們的生命改變和永生盼望都是耶穌死里復活的見證人。
五. 聖經之外的史學家的記載
著名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猶太古史》記載道:“這時猶大地出現一名叫耶穌的智者(如果我們能這樣稱呼他的話),他能行神跡與奇事,又是許多喜歡追求真理之人的導師。跟隨他的人除了猶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臘人。這人就是基督,但羅馬巡撫在我們民間領袖的慫恿下,判釘他十字架。起初就愛他的那群人一直沒有離棄他,因為他在死後第三天又復活了。眾先知曾預言他的復活及許許多多有關他的神跡奇事。基督徒就是從基督得名的,至今仍未完全絕跡”。
他勒(Thallus)是生於撒瑪利亞的史學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後五十年左右寫成。可惜原著已失傳,只能從他人的作品中窺測一、二。公元二二一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猶非利加納斯(Julias Africanus)在評論他勒的作品時說:“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把耶穌受難時,遍地都黑了的情況解釋為日蝕,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 。福音書中詳細記載了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之事。“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六. 旁證:猶太基督徒生活的改變和基督教會興起
主日
在耶穌受難、復活前,猶太人及耶穌的門徒皆守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這是神在西乃山所立的十條誡命之一。到耶穌時代,猶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對守安息日的嚴格和一絲不苟。但耶穌受難後,他的門徒和信他的猶太人,就突然改守安息日為守主日(一周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發生了,才可能改變猶太人的傳統習慣。這個重大事件就是耶穌的復活。因為耶穌是在星期日復活的。人們守主日就是紀念耶穌的復活、升天。這一習俗一直持續到現在。
聖餐和洗禮
聖餐和洗禮是基督教的兩項重要儀式,它們都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洗禮是表徵與基督同死、同復活。“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羅六3~4)。如果耶穌沒有從死里復活,聖餐和洗禮就毫無意義。這兩項儀式堅持近兩千年,沿襲至今,是耶穌復活的印記之一。
十字架的榮耀
十字架被高高地樹立在教堂之上,印在救護車上,甚至被人掛在胸前。若耶穌被釘死後沒有復活,十字架只意味著黑暗、死亡、悲哀。正是主耶穌的受死、復活,完成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耶穌極大地被榮耀,十字架才會代代相傳,被人們當作榮耀、勝利和神聖的象徵。
教會的興起
基督教會的興起是耶穌復活的直接結果。早期教會所宣揚的就是:耶穌從死里復活了!基督教不是從一套教義開始的,乃是從傳揚耶穌的復活開始的。沒有耶穌的復活,也就沒有基督教。基督教是植根於耶穌復活這一歷史事實的客觀信仰,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根本區別。
劍橋大學傑出學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曾說:“實際上,把所有的證據集合起來,我們大可以說,歷史上沒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復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樣的證據。除非你先存成見,認為這一定是假的,不然,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們認為復活缺乏證據”。
基督教信仰是有許多事實為依據的。孟沃偉(John W. Montgomery)說:“基督教不必靠神學,單靠歷史考證就能成立”。所以,基督教信仰並不排斥理性思辯。然而,信仰是超越理性的。信心是理性與信仰的橋梁。只有在理性的基礎上,藉著信心飛躍,才能確立信仰。離開信心,只憑理性是不能認識神的。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耶穌的復活雖然已有極充分的事實依據,但畢竟不像數學、物理公式那樣得到絕對的證明,因為多數人沒有親眼見過復活的耶穌。所以,人們必須在充分證據的基礎上,踏出信心的一步,才能接受復活的真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部分內容摘自馮秉誠牧師的“遊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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