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人的酒令之我見 雨斤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寫道: 眾人笑說:“這個好極。除了他,別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於是飲了酒,便擲了個二十點,該著襲人。襲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來,卻是一枝桃花,題著“武陵別景”四字,那一面舊詩寫著道是: 桃紅又是一年春。 註云:“杏花陪一盞,坐中同庚者陪一盞,同辰者陪一盞,同姓者陪一盞。” 眾人笑道:“這一回熱鬧有趣。”大家算來,香菱、晴雯、寶釵三人皆與他同庚,黛玉與他同辰,只無同姓者。芳官忙道:“我也姓花,我也陪他一鐘。”於是大家斟了酒,黛玉因向探春笑道:“命中該著招貴婿的,你是杏花,快喝了,我們好喝。”探春笑道:“這是個什麼,大嫂子順手給他一下子。”李紈笑道:“人家不得貴婿反挨打,我也不忍的。”說的眾人都笑了。 對於老曹這裡的用意,紅學界歷來有不同解讀。本篇洒家就來侃侃個人的解讀。 此處的籤詩“桃紅又見一年春”,典出宋代謝枋得的《慶全庵桃花》中的“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見一年春”,與簽上題字“武陵別景”共用了東晉大詩人陶淵明所撰的桃花源之典。《桃花源記》借用小說筆法,以一個捕魚人的經歷為線索展開故事,從現實世界與化外世界的轉換,表達詩人對夢想世界的追求。 我忘了是哪個紅學大家曾言,襲人此簽用意應有二:其一,是借用“秦末之亂”來暗喻不久之後的賈府之敗;其二,是結合寶玉蔣玉菡互換的紅汗巾子,和在馮紫英家宴飲時,蔣玉菡所吟酒令“花氣襲人知晝暖”等,用來讖示襲人的最終結局。 洒家以為,老曹真正用意,是用戰國時的桃花夫人(息媯),暗諷襲人一女侍奉二男的醜行。事實上,老曹在第六十三回中寫占花簽的主要作用有兩個:其一,為以花寫人;其二,為以花預示人之遭際。 這種“占花令”的具體玩法是:將若干根竹籤放在簽筒里,每根簽上畫有一種花草,題着一句舊詩,並附有相應的飲酒規則,行令時先用骰子擲點定人,按骰子所示數字排序,排到之人抽籤,依簽上規則飲酒,再由抽籤者繼續投擲骰子,進行下一輪。參加晚宴的共十六人,襲人坐桌角。炕上有寶玉、湘雲、黛玉、李紈、寶釵、探春、寶琴、香菱、晴雯;炕下有麝月、秋紋、四兒、小燕、碧痕、芳官。 其中共有八個人占得花簽。而這八個人無疑是作者尤為重視的人物,各人所抽的花名詩句,儼然是對她們在幻境命運冊子裡的判詞的補充和註解。 老曹借行酒令,將桃花比襲人,是對於她趨勢附炎的活法,和忘恥人生的一種隱喻的鞭撻。“ 顛狂柳絮隨風去,輕薄桃花逐水流”。桃花的意象,在中國文人的筆下,一直是有輕薄之嫌的。此處又為影射歷史上桃花夫人在息國滅亡之後,歸楚王,復生子之事。諷刺她“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襲人骨子裡正是“在山吃山,在水吃水”,口口聲聲言“志節”,其實志節本是她身外物。老曹借詩簽說襲人是,“桃紅又是一年春”。又一春,其實就是“梅開二度”。好不令人作嘔也! 襲人起先是瞧不起戲子的。後來又嫁給了寶玉的同性戀人,這對於她原來的自作高貴和海誓山盟,是一種莫大的諷刺與不潔。她終究還不會去死。她曾經自認為,在怡紅院中的丫鬟里,沒有人能比得上她。而經歷過晴雯之死的寶玉,卻再也不會領情於這變色桃花。她其實已經是一床破席,與賤人同臥。並非指蔣玉涵的職業,而是指他曾是一個昔日王公的同性玩物。如果說當年陷害晴雯等於死地,偽裝賢人,是為了爭奪對寶玉的感情,還有一絲女性弱點的可憫恕。那麼後來背棄她對寶玉的誓言,委身戲子,則完全地暴露了她並非是鍾情而為,完全是為了自己苟活的舒服。那寶玉窮困後她為什麼不守呢?換了晴雯,病中補裘,豈能在難中離棄? 息媯,是春秋時息國諸侯的夫人。楚滅息,被楚文王擄為妾,生下兩個兒子,但總不與楚王講話。楚王問她什麼緣故,她說:“一個女子嫁了兩個丈夫,只差一死,還有什麼可說的呢?”息夫人事始載於《左傳》,漢代劉向《列女傳》中則把她寫成一個“守節而死”的烈女。歷來詩人多有題詠。因後人又稱她為桃花夫人,所以息夫人廟又稱桃花廟。 其實,在這一點上,連一向粗心,不察曹意的高鶚都看出來了。故而,在他續寫的後四十回里,曾引用清康熙年間的詩人鄧漢儀《題息夫人廟》的詩中的後兩句: 楚宮慵掃黛眉新,只自無言對暮春。 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 描寫襲人再嫁蔣玉涵時,影射襲人求死難捨,欲罷不能的無可奈何的羞恥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