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的爵位制度 雨斤 前文(· 兩件三千年前的嫁妝)曾粗略的提到“公、侯、伯、子、男”。今天來細論一下。 眾所周知,學界考證商代史,主要是以甲骨文為標準參考文獻。西周史主要以金文,東周(春秋)史主要以金文及《春秋左傳》。考察周代的爵位制度也不例外。《周禮》雖然是周代的重要典籍,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周禮》裡,摻雜了太多的後世“灌水”,尤以漢代為多。 大致而言,周代的爵位制度是“五級制”:公、侯、伯、子、男。亦即: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爵。這和英國王室的爵位制度十分相像:The ranks of the English peerage are, in descending order, Duke(公爵), Marquess(侯爵), Earl(伯爵), Viscount(子爵), and Baron(男爵)。 關於五等爵制的最早記載是《孟子》。《孟子·萬章下》載:“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注意,孟子自己也說了“其詳不可得聞也”,說明爵位制度在當時已經鮮為人知了。根據孟子的說法,五等爵是包括天子在內、同時子男是一位的。但在之後的儒家文獻中,漸漸把公侯伯子男分成五等,並且在權利義務上也相應區別。 《禮記·王制篇》:“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之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周禮·地官·大司徒》:“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 《周禮·夏官·職方氏》:“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谷璧,男執蒲璧。”注意,這裡的“圭”和“壁”的差別:圭是比壁更純、更白、更高級的一種玉器。 到西漢時,五等爵制已經廣為人知了,《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有:“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漢書·地理志》曰:“周爵五等,而土三等。” 
爵,其字的本義就是青銅爵。《詩經·大雅·桑柔》有“告爾憂恤,誨爾序爵”,說明至遲從西周后期,爵就開始代表貴族的秩次等級了。 
從殷墟出土的眾多甲骨文里,我們知道,漢字的“爵”字,是商王“武丁”所造。它其實就是酒杯的象形字。 ·詩經里的《白衣靜女》 獨家原創,版權所有。未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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