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怪陆离的索隐派观点 雨斤 首先声明,这篇里的文字,全是别人的观点,非本人的观点。 针对洒家的前文:· 宝玉为何要给黛玉送两个旧手帕?,有网友评论说“有些走火入魔”。 为了让对红学感兴趣的朋友,看看真正的走火入魔是什么样子,今特搜罗前人索隐派红学家们的一些观点,以飨读者。 在红学史上,索隐派红学家们提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观点,即认为《红楼梦》所写的故事,是清初宫廷秘事。这其中的三位代表人物:孙静庵,寿鹏飞,张晓琦。 (一)孙静庵 孙静庵在其《栖霞阁野乘》中说道:“《红楼梦》一书,说者极多,要无能窥其宏旨者。吾疑此书所隐,必系国朝第一大事,而非徒纪载私家故实。谓必明珠家事者,此一孔之见耳。” 孙静庵首先否定了明珠家事说,他的根据是:“观贾政之父名代善,而代善实乃礼烈亲王名,可以知其确非明珠矣”。既然《红楼梦》所“隐”的不是“私家故实”,亦即不是一家(如明珠)的“本事”,那么《红楼梦》所“隐”的“必系国朝第一大事”,在他看来,“此书所包者广,不仅此一事,盖顺、康两朝八十年之历史皆在其中”。相对“某人家事说”而言,孙静庵所言“顺、康两朝八十年之历史”的看法可谓弃小就大,弃个体而就国家,视野放宽了许多。可惜的是,他使用的仍然是索隐、比附的方法,有“隐”的大前提在先,之后必然要猜测附会了。 孙静庵的原文: “林、薛二人之争宝玉,当是康熙末允禩诸人夺嫡事。宝玉非人,寓言玉玺耳,著者故明言为一块顽石矣。黛玉之名,取黛字下半之黑字与玉字相合,而去其四点,明明代理二字;代理者,代理亲王之名词也(废太子后封理亲王),理亲王本皇次子,故以双木之林字影之,犹虑观者不解,故又于迎春之名曰二木头,迎春亦行二也。宝钗之影子为袭人,写宝钗不能极情尽致者,则写一袭人以足之,而袭人两字析之固俨然龙衣人三字。此为书中第一大事。海外女子明指延平王之据台湾。焦大盖指洪承畴。承畴晚年,罢柄闲居,极侘傺无聊,大醉后自表战功,极与洪承畴事符合。妙玉必系吴梅村,走魔遇劫,即纪其家居被迫,不得已而出仕之事。梅村吴人,妙玉亦吴人,居大观园中而自称槛外,明寓不臣之意。王熙凤当即指宛平相国王文靖熙,康熙一朝汉大臣之有权衡者,以文靖为第一,书中固明言王熙凤为一男子也。” 这段洋洋洒洒的文字可谓奇思异想迭出不穷,把索隐派主观猜测的特点暴露得十分清楚。首先,为了证明《红楼梦》所写的是“顺、康两朝八十年历史”这一早已存于胸中的成见,论者先否定了明珠家事说,进而寻找出顺治、康熙两朝的大事件、大事物与小说中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作比对,而且说得头头是道,似乎真有其事。其实,这一切全都是主观臆测、毫无根据之谈,甚至荒唐到了把小说中的宝玉说成是一件东西(玉玺)的地步。其次,论者运用了索隐家惯用的拆字猜谜的方法,将所谓“字义关合”之处大加发挥,如所谓把“黛玉”二字随意拆卸重新组装之后竟成了“代理”二字,将“袭人”二字拆开之后便成了“龙衣人”三字,其荒谬性不言喻,因为人们既可以找小说中这一个人或这几个人的名字,拆开、拼凑成这一个字,作这样的解释;也可以找小说中那一个人或那几个人的名字,拆开、拼凑成另一个字,作那样的解释。 (二)寿鹏飞 1927年,索隐派红学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寿鹏飞出版了他的《红楼梦本事辨证》一书。 寿鹏飞所谓《红楼梦》是写“康熙季年宫闱秘史”的观点,与孙静庵所说“顺、康两朝八十年之历史”的观点一脉相承,寿鹏飞很显然受到了它们的影响和启发。寿鹏飞所说的“林、薛二人之争宝玉,此为书中第一大事”一节文字,与前文所引孙静庵一节文字的论述基本雷同,不过将“允禩”改为“胤禛”罢了,很难设想寿鹏飞不是从孙静庵那里抄来的。不同的是,寿鹏飞索隐得更为离奇和详细,他认为通灵宝玉上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八个字就是影射传国玉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 寿鹏飞还索隐出贾母是康熙的影子:“史太君者,康熙帝影子也。……亦称贾母者,言伪朝元母也。康熙仁慈,宜称众母。太君既居最高地位,而所爱护者惟此宝玉,所以喻康熙帝之宝爱其帝座宝位,无所不至也。爱宝玉而不肯即以黛玉配之者,喻帝之不肯轻立储贰,以宝位畀胤礽也。太君备致五福,宽厚有阅历,非影康熙帝而何?”其说黛玉不能够嫁给宝玉是喻康熙帝不肯“以宝位畀胤礽”,可谓“发前人所未发”之奇想,令人惊叹!其说太君备致五福、宽厚有阅历而影康熙帝,大约是看到玄烨写有遗诏,内引《尚书·洪范》“五福”字样,就说贾母影康熙帝的看法,同样是令人惊叹!因为清初年高寿大、备致五福的人岂止玄烨一人!与此相一致的是,寿鹏飞还索隐出林黛玉是废太子胤礽的影子, 寿鹏飞原文: “胤礽为皇二子,故姓林。林者二木,二木云者,木为十八之合,两个十八为三十六, 康熙三十六子,恰合二木之数。而理王为三十六子中之一人也。黛玉者,乃代理二字之分合也:分黛字之黑字与玉字合,而去其四点,则为代理二字,明云以此代理亲王也。全书描写黛玉处,直将胤礽一生遭际及心事,曲曲传出。而康熙帝始爱胤礽,后生憎恶,口吻毕肖。作书本旨,全在于是。而仍浑然不露,所以为奇文也。” 这段文字充分表明,寿鹏飞走的仍然是他所指名举证批评过的索隐派各家所走过的老路,拆字猜谜,联想附会。他“细按”的结果是贾母一变而成了康熙,宝玉一变而成了“玉玺”,黛玉一变而成了“代理”,黛玉进贾府时年龄七岁的描写一变而成了同“胤礽于康熙十四年立为皇太子”相一致的十四岁,黛玉和宝玉的恋爱关系一变而成了胤礽想要夺取皇玺,《红楼梦》对黛玉的描写一变而成了曲传“胤礽一生遭际及心事”,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恰好有三十六人变而成了康熙的三十六个儿子。为了论证《红楼梦》的“本事”是影射雍正夺嫡,寿鹏飞还对小说中的一些人物、事件作了独出心裁的索隐,认为宝钗、袭人都影射雍正,“袭人二字,有乘虚掩袭之意”,比喻雍正“袭取帝位”,而全然不顾袭人的名字出自陆游的诗句“花气袭人知昼暖,鹊声穿竹识新晴”的事实。他说蒋玉菡的含义是指“藏玺之函椟”,指的是“极言清室玉步已移,此龙衣人所争得者,亦止空函而已”。而袭人的猩红裤带和宝玉换赠玉菡的松花带子,都指的是“玺绶”;宝玉和蒋玉菡发生暧昧关系,指的是“与传国玺有特别恋爱者,惟此函椟耳”。他对甄宝玉的解释,同样是“发前人所未发”,认为甄宝玉是南明弘光帝的影子,甄、贾二宝玉是象征南北两朝对峙之局。其他如癞僧影明太祖,跛道人影崇祯帝,北静王影平西王吴三桂,宝玉做和尚仍从癞僧跛道而去乃是寓言玉玺仍随明帝而去等等,都离不开雍正夺嫡这一中心。 (三)张晓琦 2000年,张晓琦的《红楼谜话》所提出的“顺治夺弟妻”的观点,也可归入“宫闱秘事”说。《红楼谜话》是一本典型的索隐派著作,作者也坦陈说:“我之所以要用索隐考证的方法来研读《红楼梦》这部奇特的作品,完全是由《红楼梦》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自认为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的必然结果”。 张晓琦原文: “顺治夺十一弟之妻为妃,该人即专宠后宫的董鄂妃。十一子在皇帝哥哥的冲突中被迫诈死,隐身汤若望处。顺治要立董鄂妃所生的皇四子为太子,在争权夺利的宫中招致其他宫妃的嫉妒和不满,形成了说四子实为十一子骨肉的流言。在顺治生母孝庄文皇后的极力反对下,立四子为太子一事未成。接下来顺治异想天开,欲废第二位皇后,然后再立董鄂妃为皇后,从而为立四子为太子奠定坚不可摧的基础。岂料竟使自己与母亲的矛盾趋于白热化。此时,董鄂妃为了化解二人的矛盾,也为了宫中的安宁,决定放弃亲生儿子,让十一子将他抱走,对外则宣称四子已经死亡。由于自己身世上的一些原因及四子的存在,最后董鄂妃终于心力交瘁,自杀身亡。顺治大办丧事,置朝政于不顾,最后竟然决定传位于四子,并让十一子辅政,自己则出家(或者死亡)。在孝庄文皇后的策划下,顺治三子当上了皇帝,他就是清代历史上最有作为的君主康熙。后来四子真实身份泄露,汤若望又将顺治传位遗诏给许多人看过,在这种情况下孝庄文皇后为了维护朝廷的尊严和脸面,操纵了中西历狱事件,对汤若望等人进行迫害,杀了他的几个下属及其家属。此时顺治的第二位皇后为了报答董鄂妃当年保住她皇后之位的恩情,安排康熙保姆曹玺之妻孙氏将四子领养到曹家,这样皇四子就成了曹玺的儿子曹宣。他后来将自己幼年时的这段经历用谜语和小说的形式写了出来,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读到的《红楼梦》。” 综观全书,张晓琦的绝大部分文字都是围绕以上观点进行论述的。从学术渊源方面看,这一观点是“宫闱秘事说”的进一步发展;从方法上看,他并未将《红楼梦》当作一部真正文学意义上的小说,而是看成了一部用“谜语手法”写成的具有“特殊寓意”的小说。如果按照张晓琦的观点推论,那么,二百多年来的红学研究则都是在“谜”外转圈子,代代学人的研究都未能“猜中”谜底。 洒家旧文:·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
张晓琦不承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而是曹宣。那么,大量的指明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的文献材料何以存在呢?二百多年来撼动读者心灵的宝黛爱情故事,被解释成皇宫里的争斗。如此的阐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接受。其他许多“猜谜”,更令人匪夷所思,如“大荒山”是说关于四子生死日期的记载都是假的,是弥天大谎;“无稽崖”则是暗示这一点在史料本身中又无从稽考;“金陵十二钗”是妓女的代名词,曹宣姓名的隐语为妓女;晴雯命名隐四子生死之日;等等。这些都让人如堕云雾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