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明相卖牛契释义(上) 雨斤 小序 此乃敦煌学基础讲义之开篇也。 余幼好敦煌学久矣。无奈久居海外,影像资料欠缺。兼之古籍繁体书写,用电脑输入十分不易。眼见耄耋之年将至,必须为儿孙留下自己的文档。今以敦煌文契作为敦煌学基础讲义的开篇之首,容洒家徐徐地道来。 “买卖契约”是敦煌契约文书中的最主要的类型。下列的《未年尼明相卖牛契》系大英博物馆收藏的斯坦因敦煌写本编号为S.5826和S.5820的两个残卷的合成。它详细的记载了寺院的一位女尼将一头黑牛卖于张施玉,两人立契为凭的事件。也有人把此件称为敦煌文书第一号。 (前缺)黑牸牛一头,三岁,并无印记。 未年润十月廿五日,尼明相为无粮食及有债负,今将前件牛出卖与张施玉,准 作汉㪷麦壹拾贰硕、粟两硕。其牛及麦,即日交相分付了。如后有人称是寒道(盗), (中缺)识认者,一仰本主卖上好牛充替。立契后有人先悔者,罚麦三石,入不悔人。 恐人无信,古立此契为记。 买主 牛主:尼僧明相,年五十五 保人:尼僧净胜,年十八 保人:僧实照 保人:王忠敬,年廿六 见人:尼明兼 唐代契约文书的习惯,是在文契的开头,首先列明出售的物品。本文契遵循了这一规律,“前缺”部分极有可能是“今有”之类的发语词。 牸,读zi,意思是雌性的动物。黑牸牛,就是黑母牛。“并无印记”,需要说明一下。唐时西域饲养的马匹牛羊,都要在臀部打上官方或私人的烙印,以资识别。这在《唐会要·卷七十七》里有明确记载(第二十页)。而尼明相的这头黑牛,文书明确记载,没有任何印记。 那么,这个“未年”到底是哪一年呢? 这就牵扯到敦煌文书的断代问题了。众所周知,敦煌文献,上起东晋永和年间(359年),下到南宋庆元二年(1196年)。古代汉地纪年,一般采用天干地支,比如,甲午年,戊戌年,等等。这样的干支纪年法,每六十年一个轮回。而在吐蕃统治的敦煌地区,一般仅用一个干支纪年。这是吐蕃地方的一个特有的习惯。仅用一个地支纪年,每十二年一个轮回。断代起来,就更难些。 目前,学界的一致看法是,这里的这个“未年”是公元803年,即唐晚期。因为,上起东晋,下至南宋带“未”字的年份,又有闰十月的,只有公元803年。另外,这个卖主“尼僧明相”也出现在斯坦因敦煌写本的另一卷文书里,而那卷的年代很明确是公元803年。 下面就来说说这个文书里的主角“尼僧明相”了。尼僧,就是尼姑。显然,此人是一个寺庙里的女僧人,法号叫“明相”。当时,她已经五十五岁了。这在唐朝的时候,已经是标准的老妇人了。她因为没有粮食,以及欠人的债务,所以要变卖掉自己的这头黑母牛。问题是,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尼姑,哪里来的一头三岁大的黑母牛呢? 呵呵,这个么,先卖个关子。篇幅所限,今天先侃到这里。感兴趣的看官,且听下回分解。 独家原创,版权所有。未经作者同意,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