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四次滅佛事件 雨斤 前文(· 尼明相賣牛契釋義)提到,為什麼敦煌的一個五十五歲的老尼姑會擁有一頭三歲大的黑母牛呢? 這還要從中國歷史上的四次滅佛事件說起。 中國歷史上共發生過四次大規模的滅佛事件。這四次慘烈的“滅佛運動”都是由朝廷和皇帝親自發動的,其性質和毛武帝的文革有一拼。這四位帝王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北周武帝宇文邕(讀雍)、唐武宗李炎、後周世宗柴榮。後世稱之為“三武一宗”。 
北魏太武帝滅佛時的錢幣:太和五銖
佛教自東漢末年傳入中國,一直是封建王朝的座上賓,是朝廷用來迷惑和愚弄百姓的工具和幫凶。有的皇帝,甚至以身相許,多次出家當和尚。比如,南朝的梁武帝蕭衍,就是一例。 既如此,封建王朝為什麼又要滅佛呢?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歷史上的這四次滅佛事件呢? 常言道,物極必反,否極泰來。正是因為佛教被拿來當作一項統治子民的工具,因此上佛教在歷朝歷代都享有極高的待遇。寺廟可以擁有大量的土地,而且一概免去稅賦。男丁如果入寺為僧,則可以免去勞役和兵役。這樣長久下去,寺廟的經濟實力越來越大,直接影響國家的賦稅和兵役來源。這就背離了朝廷當初弘揚佛法的初衷,而且和朝廷的利益發生了矛盾,甚至影響到國家的長治久安。 
北周武帝宇文邕滅佛時的錢幣:北周布泉(麵筋篆)
比如,北周武帝宇文邕即位之初,循例事佛。天和二年(567)因寺僧日多,滋生是非,國庫收入驟減,還俗沙門衛元嵩上書請刪寺減僧,其謂“國治豈在浮圖”? 再比如,後周世宗柴榮在位時,北方五代更迭。僧尼管理功令漸弛,以致寺僧浮濫,直接影響國家賦稅、兵役。顯德二年(955),周世宗詔令整飭寺院,淘汰僧尼。凡無敕頒寺額之寺宇並皆停廢,親無侍養者不許出家。規定若要出家,男年十五以上,誦經百紙或讀五百紙,女年十三以上,誦經七十紙或三百紙,陳狀呈上,本郡考試以聞,祠部給牒方得剃度。禁止燒身、煉指等眩惑世俗、殘害肢體的行為。存留寺院之外的民間銅佛像全數沒收入宮,用以鑄錢。此年共廢寺3336所,存者為2694所,僧尼系籍者61200人。 

後周世宗滅佛時的錢幣:周元通寶一套(據傳是用毀佛像的廢銅鑄造) 前文里的敦煌文書第一號《未年尼明相賣牛契》,發生於公元803年。這時距離唐武宗滅佛的會昌二年(842年)只有不到四十年了。唐武宗毀佛主要的原因是當時寺院所屬莊園土地驟增,國家賦稅收入減少。加以僧伽腐敗,僧侶不事生產,蠹耗天下。 據《唐會要》載,會昌二年(842)十月,唐武宗勒令僧尼戒行不精者還俗,財物入官,僧許留奴一人,尼許留婢兩人。會昌三年,查點外國僧人,並禁摩尼教等流傳。令兩街功德使疏理京城,公案無名者還俗,遞歸本貫,諸州道府皆同斯例。會昌四年,詔禁供養佛牙,毀焚長生殿內道場經像,換為天尊老君之像。但到了會昌五年三月,勘檢天下寺舍奴婢,八月,敕毀佛寺,勒僧尼還俗,下令並省寺院。 

唐武宗滅佛時的錢幣:會昌開元一套(缺背“永”)
據《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八》載:“秋七月,……敕上都、東都兩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節度、觀察使治所及同、華、商、汝州各留一寺,分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並大秦穆護、祆僧皆勒歸俗。寺非應留者,立期令所在毀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財貨田產並沒官,寺材以葺公廨驛舍,銅像、鍾磐以鑄錢。”詔行之後,全國共拆寺4600餘所,還俗僧尼26萬餘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4萬餘所,收膏腴上田千萬頃。又將寺院奴婢改為兩稅戶15萬人。但當時藩鎮權勢已重,有些地方並未遵旨禁佛。雖然武宗死後,宣宗又復佛法,但佛教勢力已衰,元氣大傷。 你看,寺院廟宇的實力已經大到了連朝廷都不能容忍的地步,那麼,《未年尼明相賣牛契》裡的那個五十五歲的老尼姑擁有一頭三歲大的黑母牛,也就絲毫不奇怪了。 下篇繼續解讀《未年尼明相賣牛契》的下半部分。 獨家原創,版權所有。未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 後記
會昌開元全套為二十三枚。二十三局的口訣為: 昌、京、洛、益、藍; 洪、潤、兗、越、宣; 潭、興、梁、廣、鄂; 荊、襄、梓、平、丹; 福、桂、永。 “永”最為稀少,也最值錢。因此, 假冒偽品贗品極多。幾乎見不到真品。洒家我有一套會昌開元,但缺背“永”字一枚。藏泉凡數十年,我未曾見過真品背“永”的面。 周元通寶,因為據傳是用毀佛像的銅鑄造,因此民間認為有驅邪免災的功效。古代逢年過節,是親朋好友之間的饋贈上品。有的地方,婦女臨產時,也要口含一枚周元通寶,據說可以止疼。 洒家有一套極其精美的通體藍鏽周元通寶,品相極佳。一套共十六枚,計為:上下左右槓,上下左右星,上下左右月,上下左右角月。當然,還有一枚:光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