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說河南省的簡稱 雨斤 河南省的簡稱和大象有關,這是盡人皆知的事情。 事實上,河南省的簡稱,意思是“很大的大象”。 東漢的許慎在他的《說文解字》裡說:“豫,象之大者也。”賈逵則進一步注曰:“不害於物。從象予聲。”洒家以為,許慎是個明白人,賈逵是個大明白人! 
在甲骨文里,「豫」的古文字字形,像是一隻手在牽引著一頭大象。 前文說過(·江西省的別稱是什麼意思?),贛,媯,愚,余,庾,虞,予,這些字的意思統統都指的是大象,全部是大象的記音字。 古籍文獻裡,用“愚,余,予”作第一人稱的例子,俯拾皆是。洒家以為,之所以用這三個字作第一人稱,皆源於“虞”字。也就是,取虞字的義(指大象),讀虞字的音。因為崇拜大象,以大象為圖騰的部族,皆以大象自居、自況。賈逵注說的“不害於物”,正是這個意思。氏族的圖騰之物,只會保佑、庇護族人,而不會加害於人。 予 yú, 同“余”,“我”。比如,予智自雄(自誇聰明,妄自誇大)。予取予求(原指從我這裡取,從我這裡求;後指任意索取)。生殺予奪(生:讓人活;殺: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的大權。) 《禮記·曲禮·下》有「予一人...」。鄭玄注,說「余」和「予」是古今字:「余」是古字,「予」是今字。這是很正確的。在商代甲骨文和西周春秋金文里,第一人稱代詞{予}都寫作「余」。古人開始用「予」代表{余},不會早於春秋時期 。 甲骨文里以「余」作主格的例子: (1)丙辰卜,王貞:余受西土祐。十一月。(合20628[小屯]) (2)丁丑卜,王貞:余勿卒司,余戠(待)。(合20333[小屯]) 很多學者對甲骨文第一人稱代詞做過研究,其中,以陳夢家的研究最為深入。 
您看,甲骨文的“象”字像不像一頭大象?
洒家今天義務給看官綜述如下: 第一,甲骨文第一人稱代詞只有「朕」「余」「我」三個。「朕」在「王卜辭」中指代「王」,在「非王卜辭」中指代族長「子」,是尊者自稱。「余」在「王卜辭」中,凡前辭署「王」名的,命辭中的「余」指代「王」。凡前辭署「貞人」名的,命辭中的「余」是指代「貞人」還是指代「王」,有待進一步研究。「余」在「非王卜辭」中則指代族長「子」。 第二,「朕」「余」「我」三個代詞句法功能有別。「朕」可作主格、領格,不能作賓格。「余」可作主格、賓格,不能作領格。「我」可用於主格、賓格和領格。 第三,「朕」「余」「我」三個代詞有單數和複數的區別。「朕」「余」只用作單數第一人稱代詞。「我」多數作複數第一人稱代詞,少數作單數第一人稱代詞。 獨家原創,版權所有。未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