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农民伯伯令狐贤威 雨斤 现藏于巴黎国家图书馆的伯希和敦煌汉文写本P.3155号的背面,写有一篇只有短短六行的文书。它似乎是敦煌当地的一位农民伯伯写给官府税务局的一份缓税求情状的草稿。全文如下: 神沙乡百姓令狐贤威 右贤威父祖地壹拾叁亩请,在南沙上灌进渠,北临大河, 年年被大河水漂,并入大河。寸畔不残。 昨蒙仆射阿郎令充地税。 伏乞与后给充所着地子布等数夫等。 伏请公凭。 需要说明一下:原件的“父祖”二字上方,隐隐约约可以看出还有“口分”二字。但被抄写者最终划去不用。 唐朝的法律明定,须要纳税的土地按土地的性质不同,税赋和劳役的分摊轻重是不同的。“口分地”是按家庭人口的多寡计算的一种纳税地种;“父祖地”是口分地以外作为祖业继承下来的土地。换言之,口分地的税率轻,而父祖地的税率重。 申请人令狐贤威在这里显然比较纠结。他原本想说这十三亩地是他家的口分地,但思虑再三还是没有这样讲。这里“右贤威”的右字,就是前文提到的贤威的意思。因为古代卷宗是竖式书写的,而且是由右向左一行一行展开的。所以,后文提到前文时,常常用“右”字来指称。 “北临大河”,大河就是“敦煌河”,即今天的敦煌市南面的党河。这是我国境内唯一的一条由东流向西的河流。严格地说,是由东南流向西北方向。在快到敦煌附近时,又折向东北流。今天的党河已经变成了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完全干涸。但在唐朝时,水流大到能冲毁农田的地步。令狐老伯的祖业地就“年年被大河水漂,并入大河。寸畔不残。” “昨蒙仆射阿郎令充地税。”意思是说,昨天,官府派人来催缴地税。前文(· 一桩民告官案件的结局)说过,“阿郎”是对归义军节度使的惯用称呼。可见,此文书的年代也应该是唐末宋初归义军统治时期的大约一百二十年间。“伏乞与后给充所着地子布等数夫等”,请求能让我稍后再缴纳所欠的地税款和人力费。“所着”,就是所欠。地子布,就是地税钱。布,货,泉,等字眼,在古文里,都是货币的意思,就是钱。数夫,就是按土地面积分摊给土地所有人的劳役人力费。你可以出自家的人力。自家要是没有人力可出,你可以雇人顶替。如果嫌雇人麻烦,也可以直接折成钱款,交给官府自行雇佣人力。 奇怪的是,令狐老伯在此只是请求缓缴,没有请求免除。因为按照《唐六典》的记载:“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租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令狐老伯说自家的父祖地“年年被大河水漂,并入大河。寸畔不残。”显然,是属于十分损十。按唐律,超过七成就应该“课役俱免。”可他为什么只在这里请求缓缴税赋呢? 这就让我们有理由怀疑,此文书的年代,唐律已不适用,可能已经是宋初的事了。 另外,通过这份文书,我们可以确凿清楚的看到,至少在唐末宋初时,敦煌河还水源充裕,洪水期还时有泛滥发生。由于水源充足,当地居民显然还修建了引水灌溉的“进渠”,用来灌溉农田。令狐贤威的这十三亩水浇地,就位于“上灌进渠”边上。有“上灌进渠”,就有“下灌进渠”。说明当时从敦煌河引水的灌渠,至少有两条之多。神沙,南沙,都是敦煌周边的地名。你可以闭上眼睛,想象一下:敦煌这片今日的不毛之地,当年是多么的水草丰美,欣欣向荣,一片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啊! 这个文书的主人公“令狐贤威”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下文接着侃。 独家原创,版权所有。未经作者同意,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