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男人们穿什么衣服 雨斤 传说,罗贯中写《三国演义》和施耐庵写《水浒传》时,都是先请画工把主要人物绘制成一张张的草图,然后根据图像,从上倒下的描写。从人物的发饰,眉毛,胡须,穿戴,一直写到脚穿什么靴子。虽然我们无从考证这个传言的真实性,但这两部小说里,人物身体形象的描写,确实是出神入化,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其实,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对女性人物的实体形象和穿戴的描写,也是十分的传神。比如,黛玉的出场,宝钗,史湘云,薛宝琴,乃至丫鬟晴雯,麝月,小红等人的服饰,头上戴什么,身上穿什么,什么颜色,什么面料,都有十分仔细的描写。为节省篇幅,这里就不具体引述原文了。 可是,曹雪芹对小说里男性人物的服饰描述,却都十分的模糊,甚至根本不去触及。比方说,宝玉,贾政,贾琏等人,他们到底穿的是汉服的长袍子呢,还是骑猎民族的马褂短袍呢?他们的发式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传统汉人的头顶束发,还是满人的剃头发式呢?这是作者一时的疏忽,还是他有什么忌讳和难言之隐,不便明言而故意躲避呢? 关于这一点,后世红学研究者们一致认为,答案是后者:曹雪芹是故意绕开这个话题,不去描写。而且,有的已经写好了的男性服饰,发式的部分,还被作者刻意删掉了。
清初,摄政王多尔衮曾颁布“剃发易服令”,强制汉族男子剃去长发,只能留满人的“金钱鼠尾”发式,并且在公共场合,改穿满人的马褂短袍。汉族男人的自尊受到极大的侮辱和伤害,全国各地反抗的事件层出不穷。尤其在江南一带,很多名人志士为此被残忍的杀害。这就是所谓的“留发不留人,留人不留发”。这些情景,在《扬州十日》,《嘉定屠城纪略》等私人笔记里,都有明确的记载。 乾隆皇帝后来以编篡《四库全书》为借口,大肆搜集民间各种书籍。凡是含有不利当朝内容的,则全部销毁。所幸,有人把《扬州十日》,《嘉定屠城纪略》等书籍,带到了日本,韩国等地,躲过了文字狱的厄运。后来又回流到国内,才让我们今天得以了解那段骇人听闻的历史原貌。 曹雪芹虽然在红楼梦第一回里,借空空道人之口,说书中之事“無朝代年紀可考”,但其实明眼人都知道他写的是当朝之事。所谓無朝代年紀可考,只不过是他为了自保,躲避“文字狱”的托词罢了。 由于清朝的“剃发易服令”只针对男子,对女人的服饰没有规定。所以,作者对女性的服饰可以自由的描写,不受限制。但在涉及到男子的服饰和发式时,他只好语焉不详,以免暴露出端倪,惹祸烧身。 细心的读者也许注意到了一个现象:在脂评本第六十三回里,原本还有一大段关于芳官剃发的描写。作者借宝玉之口,大骂异族“小丑”乱华,对“犬戎名姓”大加嘲讽,十分解气。但在后来的流传本里,又莫名其妙的删去了此段。 脂评本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中删去了的原文: 宝玉因又见芳官梳了头,挽起攥来,带了些花翠,忙命他改妆,又命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来,当中分大顶,又说: “芳官之名不好,竟改了男名才别致。”因又改作“雄奴”。芳官笑道:“我说你是无才的。咱家现有几家土番,你就说我是个小土番儿。况且人人说我打联垂好看,你想这话可妙?”宝玉听了,喜出意外,忙笑道:“这却很好。我亦常见官员人等多有跟从外国献俘之种,图其不畏风霜,鞍马便捷。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既这样着,你该去操习弓马,学些武艺,挺身出去拿几个反叛来,岂不进忠效力了。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的,自己开心作戏,却说是称功颂德呢。”宝玉便叫他“耶律雄奴”。。。大家也学着叫这名字,又叫错了音韵,或忘了字眼,甚至于叫出“野驴子”来,引的合园中人凡听见无不笑倒。宝玉又见人人取笑,恐作践了他,忙又说:“海西福朗思牙,闻有金星玻璃宝石,他本国番语以金星玻璃名为‘温都里纳’。如今将你比作他,就改名唤叫‘温都里纳’可好?”芳官听了更喜,说:“就是这样罢。”因此又唤了这名。众人嫌拗口,仍翻汉名,就唤“玻璃”。 其中,耶律是辽国契丹人的王室姓氏。辽朝是女真人完颜阿骨打所开创的金国的敌人,后被完颜阿骨打所灭。而女真人就是后来的满人的先祖。努尔哈赤曾把自己的国家命名为“后金”。后来,他的儿子皇太极在入关前的1636年才改国号为“大清”。 曹雪芹在这里原本想“指桑骂槐”,打个擦边球。但是,契丹也好,女真也罢,相对于“大舜之正裔”的汉族,终究都是“犬戎”。更何况,匈奴人是蒙古人的祖先,而满蒙世有联姻之谊,顺治的母亲就是蒙古人。清朝王室至少有一半蒙古血统。所以,曹雪芹最终还是删去了这一段酣畅淋漓的大骂。 有人甚至推测出删去这一段文字的具体原因和时间:有史料佐证,乾隆登基后,曾有一次私自串门来到堂弟弘晓家中,正值弘晓外出不在家。乾隆随手翻看弘晓的书架。发现了一本手抄本《石头记》。于是,便带回宫里仔细阅读。弘晓是曹雪芹的好友,回家发现乾隆拿走《石头记》,大惊失色。连夜命家人分头抄写出一本删去诸多冒犯当朝文字的“洁本”,呈送给乾隆。而上述第六十三回里的这段文字,正是在这次乾隆事件中被删掉的。 当然,上述推测的历史真实性,已无从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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