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的酒令之我见 雨斤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写道: 眾人笑說:“這個好極。除了他,別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於是飲了酒,便擲了個二十點,該著襲人。襲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來,卻是一枝桃花,題著“武陵別景”四字,那一面舊詩寫著道是: 桃紅又是一年春。 註云:“杏花陪一盞,坐中同庚者陪一盞,同辰者陪一盞,同姓者陪一盞。” 眾人笑道:“這一回熱鬧有趣。”大家算來,香菱、晴雯、寶釵三人皆與他同庚,黛玉與他同辰,只無同姓者。芳官忙道:“我也姓花,我也陪他一鐘。”於是大家斟了酒,黛玉因向探春笑道:“命中該著招貴婿的,你是杏花,快喝了,我們好喝。”探春笑道:“這是個什麼,大嫂子順手給他一下子。”李紈笑道:“人家不得貴婿反挨打,我也不忍的。”說的眾人都笑了。 对于老曹这里的用意,红学界历来有不同解读。本篇洒家就来侃侃个人的解读。 此处的签诗“桃红又见一年春”,典出宋代谢枋得的《庆全庵桃花》中的“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与签上题字“武陵别景”共用了东晋大诗人陶渊明所撰的桃花源之典。《桃花源记》借用小说笔法,以一个捕鱼人的经历为线索展开故事,从现实世界与化外世界的转换,表达诗人对梦想世界的追求。 我忘了是哪个红学大家曾言,袭人此签用意应有二:其一,是借用“秦末之乱”来暗喻不久之后的贾府之败;其二,是结合宝玉蒋玉菡互换的红汗巾子,和在冯紫英家宴饮时,蒋玉菡所吟酒令“花气袭人知昼暖”等,用来谶示袭人的最终结局。 洒家以为,老曹真正用意,是用战国时的桃花夫人(息妫),暗讽袭人一女侍奉二男的丑行。事实上,老曹在第六十三回中写占花签的主要作用有两个:其一,为以花写人;其二,为以花预示人之遭际。 这种“占花令”的具体玩法是:将若干根竹签放在签筒里,每根签上画有一种花草,题着一句旧诗,并附有相应的饮酒规则,行令时先用骰子掷点定人,按骰子所示数字排序,排到之人抽签,依签上规则饮酒,再由抽签者继续投掷骰子,进行下一轮。参加晚宴的共十六人,袭人坐桌角。炕上有宝玉、湘云、黛玉、李纨、宝钗、探春、宝琴、香菱、晴雯;炕下有麝月、秋纹、四儿、小燕、碧痕、芳官。 其中共有八个人占得花签。而这八个人无疑是作者尤为重视的人物,各人所抽的花名诗句,俨然是对她们在幻境命运册子里的判词的补充和注解。 老曹借行酒令,将桃花比袭人,是对于她趋势附炎的活法,和忘耻人生的一种隐喻的鞭挞。“ 颠狂柳絮随风去,轻薄桃花逐水流”。桃花的意象,在中国文人的笔下,一直是有轻薄之嫌的。此处又为影射历史上桃花夫人在息国灭亡之后,归楚王,复生子之事。讽刺她“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袭人骨子里正是“在山吃山,在水吃水”,口口声声言“志节”,其实志节本是她身外物。老曹借诗签说袭人是,“桃紅又是一年春”。又一春,其实就是“梅开二度”。好不令人作呕也! 袭人起先是瞧不起戏子的。后来又嫁给了宝玉的同性恋人,这对于她原来的自作高贵和海誓山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与不洁。她终究还不会去死。她曾经自认为,在怡红院中的丫鬟里,没有人能比得上她。而经历过晴雯之死的宝玉,却再也不会领情于这变色桃花。她其实已经是一床破席,与贱人同卧。并非指蒋玉涵的职业,而是指他曾是一个昔日王公的同性玩物。如果说当年陷害晴雯等于死地,伪装贤人,是为了争夺对宝玉的感情,还有一丝女性弱点的可悯恕。那么后来背弃她对宝玉的誓言,委身戏子,则完全地暴露了她并非是钟情而为,完全是为了自己苟活的舒服。那宝玉穷困后她为什么不守呢?换了晴雯,病中补裘,岂能在难中离弃? 息妫,是春秋时息国诸侯的夫人。楚灭息,被楚文王掳为妾,生下两个儿子,但总不与楚王讲话。楚王问她什么缘故,她说:“一个女子嫁了两个丈夫,只差一死,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息夫人事始载于《左传》,汉代刘向《列女传》中则把她写成一个“守节而死”的烈女。历来诗人多有题咏。因后人又称她为桃花夫人,所以息夫人庙又称桃花庙。 其实,在这一点上,连一向粗心,不察曹意的高鹗都看出来了。故而,在他续写的后四十回里,曾引用清康熙年间的诗人邓汉仪《题息夫人庙》的诗中的后两句: 楚宫慵扫黛眉新,只自无言对暮春。 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描写袭人再嫁蒋玉涵时,影射袭人求死难舍,欲罢不能的无可奈何的羞耻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