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明相賣牛契釋義(上) 雨斤 小序 此乃敦煌學基礎講義之開篇也。 余幼好敦煌學久矣。無奈久居海外,影像資料欠缺。兼之古籍繁體書寫,用電腦輸入十分不易。眼見耄耋之年將至,必須為兒孫留下自己的文檔。今以敦煌文契作為敦煌學基礎講義的開篇之首,容洒家徐徐地道來。 
“買賣契約”是敦煌契約文書中的最主要的類型。下列的《未年尼明相賣牛契》系大英博物館收藏的斯坦因敦煌寫本編號為S.5826和S.5820的兩個殘卷的合成。它詳細的記載了寺院的一位女尼將一頭黑牛賣於張施玉,兩人立契為憑的事件。也有人把此件稱為敦煌文書第一號。 (前缺)黑牸牛一頭,三歲,並無印記。 未年潤十月廿五日,尼明相為無糧食及有債負,今將前件牛出賣與張施玉,准 作漢㪷麥壹拾貳碩、粟兩碩。其牛及麥,即日交相分付了。如後有人稱是寒道(盜), (中缺)識認者,一仰本主賣上好牛充替。立契後有人先悔者,罰麥三石,入不悔人。 恐人無信,古立此契為記。 買主 牛主:尼僧明相,年五十五 保人:尼僧淨勝,年十八 保人:僧實照 保人:王忠敬,年廿六 見人:尼明兼 唐代契約文書的習慣,是在文契的開頭,首先列明出售的物品。本文契遵循了這一規律,“前缺”部分極有可能是“今有”之類的發語詞。 牸,讀zi,意思是雌性的動物。黑牸牛,就是黑母牛。“並無印記”,需要說明一下。唐時西域飼養的馬匹牛羊,都要在臀部打上官方或私人的烙印,以資識別。這在《唐會要·卷七十七》裡有明確記載(第二十頁)。而尼明相的這頭黑牛,文書明確記載,沒有任何印記。 那麼,這個“未年”到底是哪一年呢? 這就牽扯到敦煌文書的斷代問題了。眾所周知,敦煌文獻,上起東晉永和年間(359年),下到南宋慶元二年(1196年)。古代漢地紀年,一般採用天干地支,比如,甲午年,戊戌年,等等。這樣的干支紀年法,每六十年一個輪迴。而在吐蕃統治的敦煌地區,一般僅用一個干支紀年。這是吐蕃地方的一個特有的習慣。僅用一個地支紀年,每十二年一個輪迴。斷代起來,就更難些。 目前,學界的一致看法是,這裡的這個“未年”是公元803年,即唐晚期。因為,上起東晉,下至南宋帶“未”字的年份,又有閏十月的,只有公元803年。另外,這個賣主“尼僧明相”也出現在斯坦因敦煌寫本的另一卷文書裡,而那捲的年代很明確是公元803年。 下面就來說說這個文書裡的主角“尼僧明相”了。尼僧,就是尼姑。顯然,此人是一個寺廟裡的女僧人,法號叫“明相”。當時,她已經五十五歲了。這在唐朝的時候,已經是標準的老婦人了。她因為沒有糧食,以及欠人的債務,所以要變賣掉自己的這頭黑母牛。問題是,一個五十五歲的老尼姑,哪裡來的一頭三歲大的黑母牛呢? 呵呵,這個麼,先賣個關子。篇幅所限,今天先侃到這裡。感興趣的看官,且聽下回分解。 獨家原創,版權所有。未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