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一黨專制下政治改革的第一步,不必是民主,也不必是黨內民主,那都是程序性問題。 由“7.23”惡性事件引發的人民呼聲,已經轉化到“獨立加透明”的社會結構,由此又出現“官商分離”的要求。 可以不要求結束專制,但專制者應當作為社會結構中的獨特的中性環節,遠離利益,以便於專門扮演“裁判”的角色,而不是同時扮演“參賽”與“裁判”的雙重角色,把整個社會引向混亂。 人民說,你可以獨裁,但是要“清白獨裁”,不要那種把社會攪渾從中漁利的獨裁。 一切商業操作,與ZF脫節,以接受整個社會和人民,以及一個“純粹公益”ZF,的監督。 這就叫做,把凱撒要的給凱撒,把人民要的給人民,分分清。 人大政協,應該馬上進行可行性的研究。共產黨可以這樣堅持它的“五不搞”,只要它自己遠離經濟利益,不干擾社會的正常運行。 這才是一個純粹的ZF,一個脫離低級趣味的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