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法以身——中國現代的有法無天 老毛到底偉大,獨霸天下,無法無天,足可稱雄。 其他的中國人,最多也只能做到有法無天,稱雌而已。 有法無天,是中國現代社會的“中國特色”。有法,是為了接軌世界,名義上的虛構,無天,才是真實的中國,或者真實的中國統治階級本色。 (薄)谷開來,身為律師,知法犯法,而且不避風險,不布迷陣,帶領國家公務人員一起行兇投毒殺人。為什麼?就因為她認為在她身為黨的封疆大吏政治局委員的丈夫的“地面上”,她和她的家族就是法律,她可以公開犯法,而法律對她必將毫髮無損。 雌了吧?人家老毛敢於無法無天,因為老毛就是朕,就是天下——朕即天下,毛就是法。他就是犯了天下之大不韙,誰又能去告他,誰又能告倒他?君不見,張志新的割喉,就是毛氏專政的鐵拳行為。 而谷開來,最多也就“罩得住”重慶那巴掌大點地面。 為利益殺人,她的“無產階級”風範可比導師馬克思所指責的資產階級百分之三百,偉大得多得多。 而“公開”開庭審判谷開來的人,也大雌一把,有法無天,為天下人開眼。他們以為在自家的地面上,黨和黨的法庭就是法律,他們可以公開玩弄法律,而別人只能忍氣吞聲。他們沒想到,有法無天,只能是自我暴露的醜劇一出。 按法律的原本意義,八月九日的開庭,根本與“法律程序”無關,也根本與“審判”無關。法院開審,是因為被告不服檢方指控,公民有在公平法庭上辯護的權力,大家才相會於庭。而八月九日的開庭,只是把一場“庭外和解”的把戲,庭內上演,純粹的做戲而已。在“庭戲”的編導和演出上,甚至遠不如當年的“公審四人幫”。 這裡的疑點在於,如果真的有這麼痛快的“和解”,為什麼禁止谷家的親人和谷家自己請的律師出庭? 有法無天。中國的現代法律,是黨所制定的“國家虛無主義”的自我表演。除了黨的利益,“國家”還存在嗎? 在“薄谷開來”案中,只有一個人缺乏“中國特色”,可以稱雄現代中國,他就是王立軍。 如果他只是薄熙來的打手,他何必插手海伍德案?王立軍起碼知道“人命關天”,這就是他的法律概念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如果不是王立軍,本來谷開來的有法無天的美夢就已經大功告成,君不見,四名原重慶市公安高層不就以身試法,徇私枉法了嗎? 王立軍也是“以身試法”,以自己的命運,挑戰中國整個的體制性的有法無天。他一方面知道薄谷家族的有法無天,另一方面也知道黨的有法無天,如果他要求得法律的大白天下,他就必須與薄谷家族,與黨的政法系統一刀兩斷,要不然,黨會以法律的名義,置他於死地。 有法有天的王立軍,在偌大的中國,被有法無天的中國特色逼得找不到自己的命門,他只有訴諸國際公義,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 訴諸國際公義,必將“家醜外揚”。為了法律,而叛黨叛國——黨有何法,國有何律? 薄谷開來殺人,導致王立軍叛黨——中國的有法無天,是真正的逆向淘汰機制的美好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