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舟維民——看“為人民服務”悖論 《詩經·商傾·玄鳥》:“邦畿千里, 維民所止。”中的“民”,還是一個較為“混沌”的概念,有全體人民的意思,也有全體族裔的內涵,因為二者在當時是一致的。這句話的“政治正確”之處,在於它把國家,以及國家的廣闊土地,與百姓的棲息、居住、生息,有機地結合起來。 到“民為貴”時,民已經與社稷,與君,實現了完全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概念。再到“民為水”的《舟論》,人民已經成為“自在”,並且可以“自為”,的實體,與政權有對立以及統一的雙重性質。 “為人民服務”曾經是一個非常時髦的政治口號,而且似乎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可是它所隱含,或者顯露的,paradox,即使在當時,也已經暴露無遺。 批評的一方可以說“你要為人民服務”,被指責的一方則可反唇相譏:“你是人民嗎?” 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的前提在於,人民是一個高尚的群體,但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的burden在於,人民必須自我“驗明正身”,否則“自外於人民”。 那麼,burden of proof,落在誰肩?在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時期,反倒是人民以外的“官方”。 首先應該質疑的,在於“這是誰的口號”?因為人民自己不會,也沒有必要,提倡為自己服務。就跟“為工農兵服務”一樣,提出口號的人,以及口號涉及的對象,都只能是“非工農兵”者,才為他的“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同樣,“為顧客服務”,絕對不是要顧客self-service。 所以在“為人民服務”的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以及它的前提的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之後,有它百分之百的“政治不正確”——提出口號的同志,你以為你是誰呀? 他一定是“非人民”分子。也因此,他有對“人民”的界定權,頤指氣使權,和決定生殺大權。 而人民,尤其是中國人民,樂滋滋地以為有人在為自己提供“服務”,而且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確”的服務想入非非,卻不料隨時有可能被拋出“人民”的政治範疇,遭受殺身之禍。 對於這個出於“非人民”分子的“人民”桂冠,“服務”奉承,還是不要期望過高為妙。 再所以,人民的“自我服務”,“自主治理”,“自我意志”,才是普通人民的自我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