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恶之华,华之恶
三个话题,从“恶”说起。 恶,是“善”的反义词,简单定义一下,从《论语》,就是“己所不欲”。 那么,所谓的“人生黄金法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翻译一下,就是更简单的“勿作恶”。 人性善恶的问题,成为困扰人类的莫名其妙,贯穿了文明历史的古往今来。如此看来,人对于自身的认识,也不过如此。 如果从基督教的观念来看,人性归恶——人类的善,在被逐出伊甸园那一瞬间,就已经荡然无存。人类的一切作恶,罪恶,恶作剧,都是知识,即自我认知以后的发达头脑和意识的产物。而且,恶,罪恶,恶作剧的重重加剧,给予一代代人的疑问永远是,人类作恶几时休? 于是,人类也开始从善,比如重视Climate Change,Environmental Pollution等问题,救助濒临灭绝的生物,但是还没有到达“害怕踩死一只蚂蚁”的菩萨心肠。 是不是有点像是共产主义的口号,“只有放弃灭绝其他生物,才能最后不灭绝人类本身”? 其实,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性只不过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看见的,感到的善恶之分,都是人类在特定时间地点环境下的自我表现而已。 从某种观点来看,善永远不会成为人类历史前进的动力。人类发展有今天,无疑是我们的“恶之华”的历史结晶——而且在走向更加辉煌的“华”。 如果这种观点可以被接受,你就可能会翻过来理解了“华”。 我们祖宗的所谓“华夷之分”,就在于他们鄙视或者蔑视“夷”们的没文化,少文明。 所以,我们自称“华人”,多少有某种“自我美化”,“自我贴金”的陶醉——尤其是当梁启超先生“铸造”出“中华民族”一词的一百多年以前。 那么,我们也不至于堕落到“恶之华”的地步吧? 也难说,如果你把“恶”定义在“专制独裁种族灭绝”等人类头等罪孽,你就知道什么是今天的“恶之华”或者“恶之最”。 包括那些助纣为虐者。 恶之华,算是有了交待。“华之恶”大概就不用大费干戈,我们可以说,社会精英倒行逆施为非作歹作恶的总体,也可以说某些华人的恶心行为。其中后者就有两个最近的,现成的,也是最典型的例子。 2021年华人中突现“绝代二陈”——一个是陈平,一个是陈刚。两个“脚踩两只船”的主儿,贪欲十足地两边通吃——他们的行为特点,统一在“赴美是生活,爱国是工作”。这种“华”人,在大洋两岸,都有分布,不要以为司马南现象是个人行为,还有许多隐藏很深,没有突显的难看吃相者在“做同样的事情”。 最后,我们再来说“华”的善的一面——如今的“华”,超出“中土”走向世界,不再局限在国界之内。只有那些仍在国内,目光短浅的井底之蛙,才会在把“中共”与“中国”混为一谈之后,再更进一步地把“中共”与“中华”搞成一团——中共和它的大外宣的拿手好戏就在于混淆概念,以恶入善,然后达到浑水摸鱼的好处。 他们不失时机地在善恶两清的“分割中共与中国人民”的历史关头抛出巨大又不实在的一顶“高帽子”。 可惜,“反华”的弱智高帽,是针对“大中华”泛称的种族主义的范畴,不属于政治领域。就跟“黑命贵”是政治领域,不是种族主义反水一样。 “反华”,被一些人作为高帽子,大棒子高高祭起,无非是要改头换面地把对本来聚焦于“中共”的批判与指责嫁接到“中国人民”,或者“中国人”身上——中共大外宣的主导人肯定认为自己这一招比余茂春高明,华丽。 可是,如果那样的话,大陆对台湾的种种打压挤兑,都是对台湾人民的犯罪——而台湾人民也是,而且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民。照此推理,中共就是“反华”的头号推手啦。 结果是:一顶高帽子自己给自己量身定做,御制特供,也可以称得上“恶之华,华之恶”之双毒大枭之对号入座,自毒自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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