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夜奔之异同(1) 主题是分析王立军的夜奔与当年方励之的出走之间的差异,但必须肯定其间存在的相似。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帝国主义国家使领馆,接纳refugees上门,这是基本相同点。王方二人都曾是中国专政党的党员和干部,又都感觉到自身生命受到威胁,evidence of hardship,在自己的国家政权之下,所以提出避难的要求。 Refugee 和 Asylum,既是个案考虑,也有外交因素。这二者在西方的文化和政治中,都有长久的传统。如果不考虑政治和外交,那么这是西方对“多数暴力迫害”的自我制衡,是社会的包容机能的最基本的表现。试设想,“新中国”的国家暴力史上,如果社会有这种,即使是最原始的最低级的机制,则在“肃反”和“反右”的“多数暴力迫害”中,多少生命可以免于惨死,多少家庭可以免于破裂,“文化大革命”中,多少人祸可以免除。 中国,中国的社会,缺的恰恰正是一个健全的社会,一个可以自持的社会,一个可以自定的社会,一个可以自生的社会,所必需的生命之力。 生命的考量,不是中国和中国人的首要的和首先的考量。 所以,王立军和方励之,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首先考虑到的,都是“走西方人的道路,让邓小平,或者薄熙来,去说吧”,因为西方人的道路,是一条活路。 当然,最大的不同,在于结果。方被庇护,王被拒绝,个案必须要有个案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