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自定 ——再論艾未未的行為藝術特點 兩次在博文中提到艾青,艾未未父子,一個是文人詩人,一個是藝術家,也算是家傳吧。但更重要的是人格的相繼相承。 人格,是一個比較抽象的說法。過去說起來好像要求有某某品質,氣質,文質,合起來才出一種特定的人格,其實,按我的比較形象的說法,人的社會就像一個大儲架,上面有很多格子,看你把自己放在什麼地方。或者換一個角度,是社會要把你放在某一個格子裡,而引發的種種矛盾。這兩者的合成————就像馬克思所定義的人性的說法,人性就是人類社會的總和————就是人格。與人性不一樣,人格是個性的,是個性的表現與集合。 我是從這個角度來考察艾未未的行為藝術,它的前提與環境,它的發生與發展。 紅色的家庭,與紅色的社會不相容;紅色的靈魂,與紅色的背景相衝突。我相信,這是很多與他具有相同背景的人,尤其是青年人,走上反叛道路的起點。相信“人”,而不相信一種既定現實,相信“人的自我”,而不相信“人的異化”,是藝術以及思想的力量源泉。 在萬維網上一方面有對艾未未被非法綁架的社會現象的關注,另一方面,有“海歸海不歸”的徵文討論,都在熱火朝天地進行,二者之間似乎沒有必然的聯繫。究其原因,是海歸,或者急於海歸的人們,以經濟的眼光在打量中國,而海不歸客,則以中國的政治環境,以及自己現身的社會處境,其中的對比反差來確定自己的去留。大家似乎都沒有看到艾未未的實際遭遇與自己,以及自己的前途,有任何關係。 因為,海歸們不認為自己會像艾未未那樣“出格”,而海不歸們,即使原來有心“出格”,但身已在格外,所以格內的事體都隨浮雲流水,任他而去。 人格,說到底,是某個個人的人格。 紅色貴族後代的反叛,一如王朝貴族後代的反叛。十二月黨人案,是王朝貴族內部的矛盾,但是更根本的是,社會在要求發展進步。王朝貴族後代原本是現行政治制度的既得利益獲得者,不起來反叛,可能符合他們的既得利益的極大化。但是,他們之中的一部分人,會認為現行制度首先是社會整體利益的極小化,所以,即使有小餅內的極大化,他們還是要反對首先實行整體極小化的社會結構。 我不知道有多少現代太子黨能有相仿的社會意識,不會是絕無僅有,也不會是車載斗量。但是,這種意識到潛力在於,一旦有此反思,他們的動力不可估量。因為他們的人格決定。 對比一個農民的兒子,就比如毛澤東,和一個貴族的兒子,比如艾未未。他們腦海中的理想社會,必然是天壤之別。毛一旦九五至尊,黃袍加身,他有沒有想過社會的再發展,再進步?你知我知歷史知,那利益已經極大化的終身制,除了你死我活的權力鬥爭,封閉了他的一切曾經可能的靈感。 艾未未不做任何作為,紅色政權也不會虧待他,一如其他紅朝子弟。可他對自己的人格不能降低。他應該是一個特立獨行的藝術家,但他首先應該是一個社會公民。社會的公民,與社會同等,與社會的所有成員同等,所以他不能容忍有人騎在脖子上XX。 這種自我覺悟的人格,在其他社會階層的人來說,往往是後天的,是通過學習得到的。因為中國的社會不負有義務教育你通曉它。艾未未--當然也可能是後天所獲,但一旦覺悟,它來得那麼執着,是別人無法相比的。而沒有覺悟的人們,根本不可能有這麼高的格調。更不可能有“偏向虎山行”的勇氣。 你可以說,是紅朝慣壞了他。但是紅朝不承認慣壞,它會像沙皇懲治十二月黨人一樣地懲治自己的反叛子弟。 在反叛與懲治的交匯中,人格得到發揚——我們都看見,一個具體的人格在挺立。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