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的“吹哨”与众五丑的“吹鼓” 虽然前文《李文亮产生的极大社会效应——利益集团的恐惧产生一个“拐 点”》讨论了李医生身后旋风骤起的中国大地上呼吁“言论自由”的民间浪潮,没有详细讨论到的,是与其平行的,但是相形见绌的五头五尾对李医生的百般诋毁——无非是执行GCD大外宣的“降温毁容”的圣旨,妄想借此抹去GCD对中国人民对中国社会的倒行逆施带来的滔天罪行。 其中的头牌问题是“李文亮是吹哨者吗?”好像如果他们能证明李文亮不符合“吹哨者”的定义,那么中国人民就没有资格要求“言论自由”,就必须在GCD为中国人民所禁锢的铁罐头盒里,继续暗无天日地忍辱屈膝地牛马一般地“活着”下去。 什么是“吹哨”?很明显,只不过就是“走漏风声”罢了——原始的吹哨,是中国人所说的“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意思——你放在那里一只开口容器,风一吹过,哨声自然响起。而那个“吹哨者”首先就是不经意的,自然而然的偶然事件。它不一定是指球赛中裁判一样的“法官”裁定,不一定具有任何法律意义——它的起码社会意义,是指那些恶浊的见不得人的犯罪行为,虽然人为地一时间还处在隐秘状态,还是叫人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至于“吹哨者”是有心还是无意,是大声还是耳语,是不是吹醒了群众,是不是有社会效应——诸如此类的枝节问题,都对隐秘信息的公开化,不构成任何歧义。 作为一个正常工作的医生——我们看到——第一个医生开出一张诊断书,那就是一只现成的“开口容器”,而第二个医生,就像我们上面说的那股小风,吹过那个罅口,它就“呜......呜......”地发出声响——它就是我们所说的“哨”。 李医生把武汉起疫的信息——在第一时间,这个信息没有任何社会属性,它只是一个事实,一个确切的医学事件,只有在那些不准备向武汉人民公开这一事实的人来说,它变成一个“奇货可居”的“internal information”——从一张诊断书变成了一条微信条陈,于是,他“亲自”打破了“隐瞒疫情”的“捂盖子”黑幕。 哨声已经“外泄”——就跟“冠状病毒/官状病毒”从P4实验室的“外泄”一样——如果没有“后续过程”,那就象一阵风吹过,神马浮云而过,不带走一片云彩。 李医生的遭遇滑铁卢,是因为有人看见李医生的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度里的自由主义“不法”行为,为了告密求赏,把他“告发”于官。报官——等于“吹哨”系列行为链中的“第二哨”——这一哨,构成“实际上有意义”的社会行为链——从信息链的info,变成法律链的action。 你知道的,传唤,“训诫”,画押——说是法律行为吧,没有经过法院,没有沿界定的法律程序;说它不是法律行为吧,它却切切实实是由我们的国家机器按部就班的执行,一丝不苟地落实。 它,虽然好像结束于“签字画押”,没有法律后遗症,但是,就实质而论,它几乎就和中国法律界已经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一样——只要有一个官方人士认为你“有罪”,你就“有罪”,就可以不经过任何公民权利鉴别,马上“打入另册”,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敌人,丧失一切公民权利。 李文亮应该庆幸他活在“明主盛世”,没有在画押之后送去劳教所——反而给他“戴罪立功”的机会,让他“谢主隆恩”,马上奔赴防治武汉起疫的第一线——官家认为武汉瘟疫“不会人传人”,算是“本单位劳教”吧。 如果说,李医生不算“吹哨”,那么官家,我们的国家恐惧机器,为什么要“预恐惧”一番,要如此严重地小题大做——不就是要为他们的极端恐惧,为李医生的,对于他们来说如同“半夜雷鸣”般的走漏风声“消音”“消哨”吗? 五毛们,在另一方面,绝对不是李医生那样的“偷偷摸摸”地叮嘱他的微信朋友群“不要外泄”,他们的行为,是光明正大,大吹大擂,是我党妈如假包换的“吹鼓手”——他们不服气李医生的“非英雄”,“非烈士”的“非壮举”竟然得到中国人民的认可点赞。他们说,我们按党妈的教导,“走露”无穷无尽的“洗脑info”,怎么就没人赏脸呐? 关键在于,五毛们说的,辩解的,重复的,统统不是“谣言”(按照官方定义),所以没有一丝一毫的价值,不具备“社会预言”的任何价值。 ——如果说你们也在“吹”,你们吹响的只是一只没有嘴儿的烂夜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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