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鞭——鞭屍與鞭屍文化(一) 終見鞭屍,又見鞭屍,悠悠五千曾幾時? 鞭屍,無疑是大不敬,是大暴力,可它卻是中國文化的特色。 大不敬,起因卻是大不韙,歸結為死有餘辜,所以才有“身後算賬”。 “身後算賬”否定的是“蓋棺論定”,比起“秋後算帳”,頗有“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之風。 為什麼中國會有鞭屍以及鞭屍文化,這與中國人的禮儀與氣質兩方面的原因。 孔子的禮,雖然被引申到定邦之禮,但是在一開始,它只是最簡單的生命之儀。 生命之儀,訴諸文化,只不過是對逝者的終極評價。這不就是司馬遷所說的: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但是中國人的擬神文化,則百般把逝者放大升華:或享廟稷,或儲晶棺——無論我們的國人自稱唯心主義,還是唯物主義。(死人也是物,不再是心,不是嗎?) 鞭屍,一定要進入文化,因為它描述的是一種野蠻,更是中國人的人性;因為化野蠻為文明,才是鞭屍的淋漓盡致,更是鞭屍的目的。 這大概是中國最早的反造神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