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愕——《童尿上的党国》(另四)
香港人民正在充分利用他们的民主权利,热烈讨论大陆尿童案件。
其实,此案应该扩展到全中国,全世界范围,大家一起讨论。
可是,必须预先警告,这里可以有多重假设,或者延伸,不必拘于一格。
比如说,(“国家”)应该不应该允许“儿童(高瑜)”在公共场合如何如何?
又比如说,(“国家”)应该不应该允许“儿童(中共中央)”在公共场合如何如何?
或者说,“香港人民(高瑜)”,应该不应该允许“家长(国家)”放纵“儿童(中共中央)”在公共场合如何如何?
“童尿”在这里不过是“憋不住,不得不发”的“自然流露”,对于高瑜如此,对于中共中央也是如此。
为什么中共中央发了它的“自然流露”就成为“国家机密”,而高瑜看此不惯,也“自然流露”一番,就成了“泄漏国家机密”——而且不由人民讨论,就直接进了牢房?
也真是:
是香是臭,功亏党国,理占党国
舌尖上的党国——要看是谁在说,
童尿上的党国——要看是谁在尿。
谁尿得高,就在上,谁尿得低,就在下。
反过来也成立:
谁在上,就尿得高,谁在下,就尿得低。
不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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