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的“小白菜”案_对比_疵习太后的“小花梅”案 封建时代的司法原则是“民不告,宫不究”。遵照这个原则,民若告,宫必究——红极一时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就一直上诉到刑部而触怒慈禧太后,最后得到昭雪。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ZF的维稳与“截访”相结合的“民告,宫不究”的司法躺平——由此可见,疵习当个封建君主都不够格。 有一点可以说明问题:“小白菜”三个字,隐含“真相大白”,而“小花梅”三个字必触霉头——因为共产党ZF为了维稳,一定会“大事化小,小事花梅(没)”。 疵习指导下的XX“调查组”就是朝着这个既定目标前进。 慈禧太后与朝廷官员,属于同一个统治体系,却不一定永远穿同一条裤子。在某种意义上,后者是当事人而前者可以是裁判。而在一党专制的今天,社会就是一刀切的一分为二:共产党ZF与中国人民。疵习太后根本不具有超然地位,也不配担负裁判的作用。 “小花梅案”已经在共产党ZF的运作机制下,深刻且淋漓尽致地暴露出共产党暴力统治的无能与邪恶本质——你能指望任何一级的“调查组”甚至疵习本人出来承认他们的无能与邪恶?不可能。 “小化没”就是此案的唯一可能的出路。这不,已经刑拘三个当事人,未涉及任何ZF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最可能担当替罪羊的,无非就是村长一级的共产党行政级别以外的“末梢”人物。 为什么?因为与小白菜案不同之处,在于截至目前,小花梅案尚且未经任何司法程序,没有任何一个“正式官员”需要为自身的涉入而担负直接法律责任。这与当年孙志刚案可以引起司法系统的进步的大背景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时过境迁完全没有可比性。 大家且看疵习如何“小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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