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民罪孽,瀑河難清
近年以來,我們似乎看到一種歷史的翻轉,而且是一種似乎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洗清術”——既然8964的屠城對中國共產黨的專制統治那麼“必要”,那麼“正確”,以至於迫使他們以黨的名義(而不是國家的名義)發動集團軍系列的對準和平的手無寸鐵的北京市民與學生的空前絕後的大屠殺,為什麼到頭來沒有一個人願意出面承擔這歷史的“豐功偉績”?
屠夫的後悔?
跳進黃河就能洗清?
恥辱樁上,鄧的家人表示,六四大屠殺的過錯不能叫鄧一個人承擔。怎麼不全面推辭“總設計師”的光環?
死期將至,屠夫李鵬更是希望拉上儘可能多的“同志”來為自己墊背,把自己“混同於普通老百姓”。
連那個北京戒嚴指揮部的總指揮陳希同,也要在出獄後——當然,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並不是因為他的戒嚴總指揮的頭銜把他打入囹圄——堅辭黨對他的信任和依賴。
更不要說,六四時的三屠夫之一,楊尚昆,早早意識到雙手沾滿人民鮮血的深重罪惡,要想“金盆洗手”,反倒遭到黑幫對退幫者的無情清算。
還有無數的六四“功臣”,“英雄”們,私下裡或者公開地要求從自己的檔案中抽出“立功受獎”的記錄,即使他們已經因此而享盡用人民鮮血染紅自己頂戴花翎的種種榮華富貴。
為什麼?因為他們害怕死後地獄中的酷刑?我們的“唯物主義者們”?
不!
唯一的原因,是因為“人民”這個字眼,已經不是他們壟斷的話語權。他們終於認識到,歷史是一個公正的自我過程,對人民的任何犯罪都是要“負責”的。
以權殺人,你可以挑選任何藉口和名義。但是,屠殺人民,無論你是誰,捏造任何原因,都無可逃脫的歷史罪孽——不怕你二十四年前跳得歡,就怕你二十四年後拉不起的沉重的犯罪的歷史清單!
誰是“人民”?由誰說了算?二十四年以來,這個歷史分野,是越來越清楚,越來越明晰,越來越不容混淆——人民,就是非統治者,就是被統治者。
政府和人民,是兩個對立的範疇和概念,以前被那些統治階級搞得混淆不清,或者是被刻意混亂的概念,二十四年來,終於像油和水一樣地涇渭分明。
政府,是統治者,而所有站在專制制度對面的,都是人民。
雖然中國人民早就認清了中國大地上“人民”這個字眼的濫觴與虛偽,可是,“人民”的歷史含意是不可隨意更改的。真正把自己從人民中徹底“劃清界限”的,卻只能是那些自稱“人民公僕”的六四大屠殺。
所以說,中國人民必須感謝中國共產黨的“暴力割愛”之恩,它讓人民意識到自己作為一種歷史的政治的“存在”,從而第一次獨立的“(要)站起來”。
也正是這種獨立的“自為”的人民意志,(包括二十四年的不斷地不懈地對屠夫們的反壓迫)迫使和促成了我們所看到的歷史性的翻轉。
“人民萬歲”應該是人民自己的呼聲和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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