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民罪孽,瀑河难清
近年以来,我们似乎看到一种历史的翻转,而且是一种似乎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洗清术”——既然8964的屠城对中国共产党的专制统治那么“必要”,那么“正确”,以至于迫使他们以党的名义(而不是国家的名义)发动集团军系列的对准和平的手无寸铁的北京市民与学生的空前绝后的大屠杀,为什么到头来没有一个人愿意出面承担这历史的“丰功伟绩”?
屠夫的后悔?
跳进黄河就能洗清?
耻辱桩上,邓的家人表示,六四大屠杀的过错不能叫邓一个人承担。怎么不全面推辞“总设计师”的光环?
死期将至,屠夫李鹏更是希望拉上尽可能多的“同志”来为自己垫背,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
连那个北京戒严指挥部的总指挥陈希同,也要在出狱后——当然,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并不是因为他的戒严总指挥的头衔把他打入囹圄——坚辞党对他的信任和依赖。
更不要说,六四时的三屠夫之一,杨尚昆,早早意识到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深重罪恶,要想“金盆洗手”,反倒遭到黑帮对退帮者的无情清算。
还有无数的六四“功臣”,“英雄”们,私下里或者公开地要求从自己的档案中抽出“立功受奖”的记录,即使他们已经因此而享尽用人民鲜血染红自己顶戴花翎的种种荣华富贵。
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死后地狱中的酷刑?我们的“唯物主义者们”?
不!
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人民”这个字眼,已经不是他们垄断的话语权。他们终于认识到,历史是一个公正的自我过程,对人民的任何犯罪都是要“负责”的。
以权杀人,你可以挑选任何借口和名义。但是,屠杀人民,无论你是谁,捏造任何原因,都无可逃脱的历史罪孽——不怕你二十四年前跳得欢,就怕你二十四年后拉不起的沉重的犯罪的历史清单!
谁是“人民”?由谁说了算?二十四年以来,这个历史分野,是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晰,越来越不容混淆——人民,就是非统治者,就是被统治者。
政府和人民,是两个对立的范畴和概念,以前被那些统治阶级搞得混淆不清,或者是被刻意混乱的概念,二十四年来,终于像油和水一样地泾渭分明。
政府,是统治者,而所有站在专制制度对面的,都是人民。
虽然中国人民早就认清了中国大地上“人民”这个字眼的滥觞与虚伪,可是,“人民”的历史含意是不可随意更改的。真正把自己从人民中彻底“划清界限”的,却只能是那些自称“人民公仆”的六四大屠杀。
所以说,中国人民必须感谢中国共产党的“暴力割爱”之恩,它让人民意识到自己作为一种历史的政治的“存在”,从而第一次独立的“(要)站起来”。
也正是这种独立的“自为”的人民意志,(包括二十四年的不断地不懈地对屠夫们的反压迫)迫使和促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历史性的翻转。
“人民万岁”应该是人民自己的呼声和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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