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殇廿二(九)——中国:害命者死刑立决屠民者加爵加薪 几千年来,中国野蛮的丛林法则规定了社会的尊卑:窃国者王侯,窃锱铢者诛。公共权力必定是豪强的暴力所追求,赢者决定败者的命运。 六四的中国现实,清楚地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暴力政治宣言:想要改变我的统治,拿上头来。 中国人民在六四的牺牲,远远不够中国共产党所要的买路钱,这就是为什么活着的国人二十二年来一直在缴纳活命钱。 平民犯命案的,要以命抵命,比如马加爵药家鑫,都在"人民法院"判得死刑;而那些把坦克开上“人民共和国”首都大街的屠民急先锋们都一个个加爵又加薪。 暴力成为人们决定自己命运的唯一出路,暴力成为实现人们自身价值的唯一砝码,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人面前最悲惨的真实。 而军队,我们所谓的“人民子弟兵”,永远只是王侯们伺候那些要从他们手中讨去锱铢权益的平民们的大棒。 六四以后,军,兵等概念,回到了它原始定义。请听: 我是一个兵, 爱党不爱民, 屠杀机器加满了油, 专杀老百姓。 唉,嘿嘿, 眼睛看得清, 枪杆听命令, 谁敢爱国爱民, 坚决杀他不留情。 我是一个兵, 好铁不打钉, 和平解放的新北京, 由我来屠城。 唉,嘿嘿, 加爵再加薪, 欺软又怕硬, 谁要自由人权, 坚决杀他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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