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殤廿二(七)——為什麼中國會是“P民社會” 公民社會,簡而言之,就是completely represented的民眾組成的社會。即使是現代先進國家,也只能說勉強達到well representation。 所謂P民,就是no representation的民眾。具體來說,就是被現行社會被ZF管理機制排除在外的民眾。再具體地說,就是不被包括在“三個代表”的輝煌大旗之下的民眾。 人民被“人民的”國家邊緣化。或者說人民被現行經濟政治體制異化。 未被異化,或者說同化的,都在人民大會堂執行他們唯一的“代表”團體操——舉手,舉手,再舉手。可是,他們舉手所通過的,正是更加變本加厲地擴大社會差距,社會分裂。 P民,一般來說,被置於自生自滅的地步,而其中不忿者,不甘願no representation,被邊緣化的,走上self representing的道路,那就是上訪。 在中國有上訪成功地“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例證嗎?估計沒有。否則就不會有“劫訪”,“截訪”的官方行為。 現代中國社會,從一台巨大的絞肉機,並行地發展為一台巨大的P民發生器。 可以設想,P民既不是公民,也不會是“良民”,而是趨於絕望的在絕路上徘徊的人群。P民的中國模式才在展開,P民發生器也會是P民凝聚器,P民壯大升級器,其方向無非是自發的collectively self representing,即自發代表,可以表現為自覺參加競選,也可以表現為民間意志集中,更可能表現為極端的抗爭——試設想,當年北美獨立戰爭的唯一口號:no representation,no tax。 十年上訪無果後的憮州連爆,內蒙古的燎原之怒火,只會是P民模式的開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