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以定期公民選舉決定權力的自由民主國家裡,存在三種證據:競選證據,法院證據,機密證據。這三種證據的功能與使用十分講究,尤其在米國以兩黨輪替為政治基礎的這樣一個國家裡。
下面以米國為例,解釋這三種證據。
(1)競選證據。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此類並不算是證據。為了打擊對手爭取選民,政治家及其團隊通過臆想推理,創造出一系列有理有利的理論學說、批判指責、甚至流言蜚語,並通過媒體廣為宣傳,久而久之就成為經常引用的三人成虎的例證,即競選證據。例如,XX與共黨勾結啦,XX 上台後米國將實現XX主義啦。選舉之後,隨着當選者就任,這些危言聳聽的所謂證據就漸漸煙消雲散了。等到下次競選,各種“證據”又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米國大選後的今天,由於川普不認輸企圖推翻選舉結果,致使各色各類競選證據繼續滿天飛舞。
(2)法庭證據。此類證據以人證物證書證等形式呈堂,法庭通過一定程序標準確認,法官綜合聽證律師辯論與陪審團討論,依法對涉案人事判決。這裡法庭證據是最後判決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其真實性尤為重要,必須經得起反覆推敲驗證。換言之,競選證據很難成為法庭證據。川普團隊最近就大選大面積舞弊的幾十個訴訟案件統統被法庭丟出來,就是缺乏法庭證據所致。法庭內外,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3)機密證據。此類證據,直白的說,就是高層政客財閥大佬收集的關於對手的黑材料和把柄,跟清朝康熙年間任伯安的《百官行述》有些類似。收集此類證據的目的,不是為了整倒對方,而是為了約制政敵,並在危機時刻用來自保或者交換。不知深淺地爆料此類證據只能使雙方拼個魚死網破,得不償失,是非常愚蠢的行徑。所以,機密證據的持有者,有如得道武林宗師,從不大打出手,凡事以樹枝或手指對空比劃一二,點到為止。老川顯然並不持有秘密證據,否則依他的任性,早就突突出去了。
米國兩黨高層都有對方的黑材料,也都秘而不宣。只要兩黨政客都遵循百年遊戲規則,競選證據在選舉之後將失去效用。換句話說,除非有明顯的法庭證據指出一方作弊,另一方只能接受競選結果;誰當總統都無所謂,也就四年,下次再來比劃。根據這個道理,川普在大選後不具法庭證據的一系列動作,將是徒勞的。
總而言之,現今米國兩黨平衡的政治藝術,乃是妥協契約與輪流坐莊的和諧有序,而非階級鬥爭與軟硬政變的此起彼伏。不了解這一點,就看不透大勢,熱衷於套路與小技巧,也經常會因此判斷失誤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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