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出三大條件之前,稍微了解一下台灣的“獨立”史。
在過去的五百年裡,台灣曾有兩次脫離了當時的中央政府管轄。 (一)荷蘭統治時期(1624-1662),共38年 (二)日治時期(1895-1945),共50年 台灣的這兩次脫離,都是戰爭的結果。而台灣隨後的回歸大陸,也是通過武力達成的。除了這兩個時期,中國(的某一個政府)在過去五百年裡,一直都在統治台灣地區。
1945年日本在二戰中戰敗投降,將統治了50年的台灣歸還給中國,當時的國號為中華民國,當時的政府是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政府。1949年,國民黨軍隊在國內戰爭中敗於共產黨軍隊,國民黨政府撤守台灣。同年,共產黨在大陸建政,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對台灣擁有主權。自1949年以來的73年間,台灣的歷屆執政黨及其政府,從憲法到行政官員,一直以中華民國為國號,也一直都宣稱對中國大陸擁有主權。
簡言之,過去的73年間,大中國地區(大陸+台澎金馬)有兩個仍處於戰爭狀態的政府:大陸政府(一黨制),台灣政府(由一黨制轉變為多黨制)。這兩個政府都視大中國地區為其領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從來沒有同時與這兩個政府建立正常的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係。
台灣的邦交國數目在1969年達到頂峰,有70個之多,當時大陸正在轟轟烈烈地進行文化大革命。1971年,大陸政府在聯合國取代台灣。隨後,台灣邦交國數量就急轉直下。截止2021年底,與大陸政府建交的國家有181個,而與台灣政府建交的國家僅有14個。
綜上所述,台灣在過去五個世紀,從未以一個正常國家的身份真正獨立過,雖然位居大陸的政府未曾在三個時間段(38年,50年,70+年)對其實施統治。
在了解了上述情況後,我們列出台灣獨立的三大必要條件。這三大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台灣獨立才有一定可能性。
【條件一】台灣獨立必須通過戰爭來完成 台灣獨立的直接結果就是領土的分割,而領土的分割離不開戰爭。例如,台灣的日治時期就是甲午戰爭的結果。又如,德國被一分為二是二戰的結果。古今中外,只聽說過和平統一的例子(如1990年兩德統一),卻沒有任何和平獨立的先例,尤其是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希望統一的一方之實力遠強於反對統一的另一方。
【條件二】台灣獨立的實現依靠不畏流血犧牲的廣大民眾 姑且不論美國北約推行代理人戰爭之如意算盤。在爭取領土主權的過程中,在將來的台海戰爭中,大陸台灣雙方將會死很多人。不願統一的民意與民調是一回事;為了台獨不惜犧牲生命上戰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想讓這個老大那個爸爸幫你打仗,還真不靠譜。如果人家打下了台灣,憑什麼拱手送給你獨立?當年的荷蘭與日本就是例證。江山,是靠自己打下來的,不是他人賞賜的。
【條件三】從地緣政治考量,台獨的先決條件是大陸分裂 過去五百年的歷史表明,一個統一的大陸,無論國力強弱體制如何,不管政府集權官員腐敗與否,是阻礙台灣獨立的真正原因。國力羸弱時,台灣可能暫時脫離大陸的管轄,例如荷蘭日本統治時期。一旦大陸國力稍有回升,台灣回歸問題就擺到了議事日程上來。說到底,台灣作為一個孤島,距廣袤的大陸太近了,又離美日英德法等列強太遠了。難怪李登輝曾心心念念要將中國分割成七塊,顯然是潛心鑽研台灣歷史後得出的深切體會。
以目前形勢來看,上述第一個台獨條件是存在的,因為美國正急不可耐誘導台海戰爭,以期藉此消弱中國的實力、阻礙中國之發展。第二條件不好說,畢竟文宣民意與上戰場打仗不一樣。台灣近來徵兵不順兵員招不滿,似乎說明問題。第三個條件應該不存在:大陸政府的集權與大陸的國家實力正不斷增強,與昔日不可同日而語,大陸崩潰導致分裂在中短期(5-20年)內不大會發生。
根據上面討論,台獨三大條件目前沒法全部滿足。因此,台灣獨立在可預期的未來,不大可能實現。總之,以台灣獨立為誘因的台海戰爭的爆發,是一大概率事件,但台海戰爭落幕之後台灣獨立,卻是一極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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