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与屠城 孰优孰劣
此次国朝通过香港版国安法,是香港示威运动背后那些人“玩大了”的结果。去年国朝在运动初期已经让步,基本撤销了“送中条例”。然而,示威运动操纵者不懂得进退有序打谈并用的策略(在这方面老共是专家),不懂得及时采收阶段性胜利之成果、积蓄力量以利再战,却如野牛一般蒙头往前冲,异想天开地提出所谓的五个诉求,企图由此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颜色革命,进而将香港这个与大陆海陆空紧密相连的弹丸之地纳入渐进独立的轨道。 也许,运动操纵者误判形势,以为国朝在美中贸易战的硝烟中行将崩溃,就像前苏联那样。再也许,运动操纵者怕吃苦没耐心,不愿牺牲奉献,不想进行艰辛的长期斗争,寄希望于“短平快”,梦想以最低成本一蹴而就。 结果把老共顶到墙角,使其执政合法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国朝立法情非得已,不得不行,却也趁机补上了一个漏洞,并为今后要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奠定了法理基础。 至于立法的结局,到底是“一国两制”还是“一国一制”,就让好事者们继续争论下去吧。反正时间将能说明一切。无论如何,香港是中国的领土这一事实不会改变。 立法比起当时网上某些人期盼或预言的共军屠城,孰优孰劣,显而易见。看来国朝已从31年前那场事件中学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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