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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1621—1696年),字琢公,福建晋江人。清初名将,康熙时领军收复台湾。施琅本是明总兵郑芝龙的部下,清顺治三年(1644年)随郑芝龙降清,后随清军征广东。郑成功从荷兰总督手中收复台湾后,屡次劝说施琅反清复明,遭到拒绝。郑成功一怒之下将其家人杀死。顺治十三年(1654年),施琅随定远大将军世子济度在福州击败郑成功,因功授同安副将,不久升为总兵官。康熙元年(1662年),施琅升为水师提督,以后多次率兵击败台湾郑氏部队,攻克海门、金门。此间他上书康熙皇帝,力陈宜早日收复台湾。朝廷认为时机不成熟,未予同意,但将施琅隶属镶黄旗汉军,以资奖励。
康熙二十年(1681年),李光地认为攻克台湾的时机已经成熟,故推荐施琅领兵渡海。经过近两年的准备,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中旬,施琅率领三万大军渡海征台。攻打澎湖列岛时,施琅被流矢射中眼睛,以手帕止血,坚持督战。二十二日占领澎湖列岛。一部分郑军官兵投降,郑军主帅刘国轩乘小船逃往台湾岛。清军占领澎湖列岛后,郑氏败局已定,但施琅并未忙于进军台湾岛,而是着眼于做争取郑氏及其军队的工作。他厚待投降和被俘的郑军将士,稳定民心,甚至派人捞救跳水未死的郑军官兵。同时建议朝廷赦免安抚郑氏,以争取和平统一台湾。康熙皇帝允批了他的招抚政策。郑克塽、刘国轩等人为情势所逼,意识到与大陆统一是人心所向,遣使投降。八月,施琅统兵自澎湖至台湾,郑克塽等人剃发相迎,上缴延平王印,从此台湾成为清朝疆域的一部分。
施琅在征伐台湾的过程中,为了国家大业,克服个人恩怨,没有向郑克塽、刘国轩报私仇,反而积极招抚、妥善安置他们,使得台湾能够顺利归降。施琅还亲自撰文至郑成功庙致祭以表敬仰,充分肯定了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历史功绩,体现了他宽阔的胸怀。
统一台湾后,清廷内部对台湾的作用看法发生分歧,许多人认为治理台湾浪费国家财力,可以将台湾人民移居大陆。施琅则是能够认识到台湾重要作用的少数有识之士之一。他亲自对台湾进行调查研究,认为台湾的人口、物产资源都表明留守台湾不会增加朝廷的财政负担。他更从台湾的地理位置分析其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认为台湾是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的屏障,是四省的要害,如果抛弃台湾一定会酿成大祸,驻守台湾则会安固边疆。他还对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本性有所认识,断定如果清政府放弃台湾,荷兰殖民者就会卷土重来。因此,施琅坚持台湾断不可放弃,并提出了在台湾设置官兵等治理台湾的具体建议。由于施琅的上疏具体翔实,非常具有说服力,一些大臣逐渐赞同他的建议,促使康熙帝下决心留守台湾。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在台湾岛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施琅卒于任上。赠太子少傅,谥“襄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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