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之误 雨斤 唐宪宗李纯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白居易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他与好友陈鸿、王质夫在周至县城南山上的仙游寺谈古论今。有感于当地民间流传的五十年前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王质夫便提议大家应该写下当时讨论的感想。于是,陈鸿写下了《长恨歌传》,而白居易则写下了他著名的长篇叙事诗《长恨歌》。 《长恨歌》在白居易还在世时,就已经广为流传于社会各阶层。白居易写给好友元稹的《与元九书》中,就曾记载《长恨歌》广为流传的状况。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的《吊白居易》诗里也有句“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的句子,可见《长恨歌》在当时的流传极为广泛。 《长恨歌》对日本的文学也影响深远。日本平安时代的紫式部著《源氏物语》受到《长恨歌》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源氏物语》首帖《桐壶》受到《长恨歌》的影响最为明显。此外,日女清少纳言的《枕草子》也明显受到《长恨歌》的影响。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然而,在中国却有人对白居易的《长恨歌》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在“时间和地点”上,都存在谬误之处。 国学大师陈寅恪在他的《元白诗笺证稿》中,“第一章 长恨歌”论“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二句,就说白居易的时间和空间皆不能成立。 “七月七日”,方当夏日;陈公论曰,由“温泉祛寒去风之旨”可知,“玄宗临幸温汤必在冬季春初寒冷之时节”,且遍检唐代史料,皆无“玄宗夏日临幸骊山之事”,故知玄宗与杨妃于骊山夜半私语,决无在“七月七日”之理。此此二句诗时间上不能成立者也。 陈先生引《唐会要》、《唐诗纪要》说明,按唐代宫殿仪制,“长生殿”乃“祀神”之“斋宫”,而李三郎与杨玉环夜半于此殿,“曲叙儿女私情”,“揆之事理,岂不可笑”?故此二句诗空间上不能成立者也。而“推其所以致误之由,盖因唐代寝殿习称‘长生殿’”。陈公并进而推论,白乐天“未入翰林”,故而“不谙国家典故,习于世俗,未及详察,遂致失言”。 事实上,早在宋代,就有人质疑此事。宋人范温的《潜溪诗眼》第二十八条“长恨歌用事之误”云:“白乐天《长恨歌》,工矣,而用事犹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长生殿乃斋戒之所,非私语地也。华清宫自有飞霜殿,乃寝殿也。当改长生为飞霜,则尽矣。”此条佐证材料,陈先生著中却未明引。似为不公! 陈、范所论,自然精确。然洒家以为,文学有虚构之权。诗人之语,不必为史家之文,所句句征实。白居易之所以写“七月七日”,乃因此为中华传统习俗之“七夕节”,牛郎织女,鹊桥仙会。明皇与贵妃此夕盟誓,正所谓“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 但是,殊不知,“七月七日夜半私语”,终究一语成谶!“春日酿成秋日雨,秋雨凝成冬日雪。”李、杨日后,正是牛郎织女的结局!彼则天河拆分,此则天人两隔!正所谓“天上人间,无缘相见”是也。 ·新长恨歌 新题帕(照)三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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