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美國:無冕之皇與憲政危機
美國是第一個按照啟蒙原則依照三權分立制約平衡的組織法形成的資產階級法權國家,在這個世界中的各種渾水泥沼中出污泥而不染,獨立於世,度過兩次世界大戰的殺伐,逆止納粹主義與共產主義兩大潮流,好像是已經達到歷史的終結者的極頂。 2020的美國大選年,我們看到的是,美國開國以來最大的憲政危機,板上釘釘的事實,沒有人能夠否認。 難道是三權分立制約平衡的組織法有着不可救藥的歷史性定時炸彈,到一定時刻,必然自行引爆?由某些人,某些力量遵從蝴蝶翅膀的chaos路徑,掀起驚世的死水巨瀾? 回答當然是肯定的。 認真說起來,Enlightenment屬於“事前”的設計,是沒有經過任何事實檢驗的“空想民主結構”,企圖用分力三角的力學原則分化意志的驅動力。但是,人不是機器,,意志不可能用力學原則分解。 那麼出路何在?在於“第二次分立”——在三權分立之後的“絕對權力分立”,而且是“絕對權力普遍分立”。 有啟蒙家如此預見?權力能夠多次分立再分立以致無窮? 美國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它的實踐家在國家的再啟蒙中,發現三分的弱點。分立政治,比起皇權寡頭政治,是一種進步,但是這種進步,只能說是incremental——雖然是人類的一大步,但是在人性的克制方向,只是那麼的微型蟻步而已。 憲政危機已經出現過,針對憲政規定的純粹組織法無法克制的人性弱點,出爐了更加偉大的憲法修正。 又是一個“人類歷史之首創”——第一修正案。政治權力在組織法的框架之外,分立到每一個個人——從“朕即國家”,一直下分到“我即國家”。還有比這個更加厲害的“我的國”嗎? 從“權力分立”到“意志分立”再回到“絕對權力的普遍分立”,一個真正的“民為貴”的國家 = “民意為貴”的國家 = 不封口的國家,權力的絕對individualization。不是組織法能夠規定的組織結構。不要說言論自由是權利而不是權力:它首先必須是權力,然後才是權利。 可是,還是那句老話——沒有理想境界的現實世界——絕對的分權,導致絕對的腐敗,就跟絕對的權力一個樣。 麥卡錫時代,就是禁聲的時代——一種貌似“政治正確”的言論壓倒一切其他的言論,形成的是與中國的“輿論一律”並駕齊驅的歷史真實。
言論很偉大,自由價更高。 政治一正確,上帝就發笑。
美國最“政治正確”的歷史,無疑發生在今天:已經在事實上演變成為無冕之皇的媒體利用它的不是皇權的“輿論一律”的執行力在禁聲國家元首。難道憲法加第一修正案可以剝奪作為同樣的公民的總統的言論自由的政治權力嗎? 有些人在把自己無限“膨化”,以為歷史的滄桑只是自己的一根小拇指之功。 與此完全可以類比的,是《評戰犯求和》之後的“天下全赤” = 成者王侯的萬馬齊喑暗無天日的“厲害了,我的國”。 還是那句話,我可以不齒川普,但是我絕對必須要讓川普有齒,有聲,有色——讓國家脫離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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