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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星期日去買菜. 從超市出來時覺得有人跟着. 打開車倉放東西的時候, 身後響起了一個聲音: “能請問個問題嗎?” 回頭去, 只見一位六十上下的女士, 手裡拿着本小冊子, 彬彬有禮站在一邊. 我看出她是傳教的, 儘管有自己的信仰, 我還是向她點頭示意表示她可以問.
“在你看來, 人生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呢? 是錢? 職業? 還是精神的豐盛?”
我覺得有些遺憾對她的提問無法用選擇打勾的辦法回答, 因為我的答案沒在她選擇單上. 我說: “我想愛是人生最重要的吧. 人們之間互助相愛, 個人也好人間也好才能更好些.” 她說:”對對對, 你說的很對. 為什麼現在的人們缺少這種愛呢…” 看我推車上有兩袋米, 她就說: “要不要我幫你搬上車?” 我謝了她, 說不用. 又接過她遞過來的小冊子, 叫瞭望台, 我知道, 是耶和華見證人的刊物.
關上車門, 倒完車, 徐徐往前開時, 突然覺得那面容加上聲音好熟悉. 大概印象太深刻了, 幾秒鐘之內我就在記憶里找到了她: 她就是我剛來美國不久所打的第一份書店工里的書店老闆!
一般禮拜天因為還要去教會, 我買東西都很趕. 但是一股強烈的欲望, 使我把車停靠一邊, 往回跑着去找我那位往日的老闆. 邊跑邊四處張望, 不見她的影子. 那邊有家書店, 她一定在裡頭. 進去一看, 果不其然, 她正和櫃檯小姐微笑着聊天呢! 我進去, 還喘着氣呢, 就對她說: “我見過你, 我認識你, 你是XX太太” 她有些意外, 不過還是很有禮貌的說: “是, 我是姓XX.” 哦, 我想起來, 她好象是離了婚. 我繼續說, 相當的語無倫次: “我在XX公園市的那個超級市場那家書店裡認識你的.” 她仍然微笑着: “我是在那裡做過工.” “你是我老闆, 我給你打的工.” 我說, “我坐過你的車, BMW.” “是嗎?” “是, 我還去過你家. 我記得你說過, 所有的這些, BMW車, 房子, 書店, 都是祂給的. 我都記得.”
我莽莽撞撞接二連三的說這些, 就是想和她相認, 沒別的. 她的出現, 使來美早期的打工往事重新出現在眼前, 心情激動. 不過她好象並沒有多少共鳴, 臉上非常的平靜. 我進去順便給孩子拿兩本中文寫字本, 一分鐘不到, 一轉身, 她就不見了!
我想, 她肯定記得我, 我就是那位勤懇做工, 但是沒有被她給足機會, 一個月之內就被她解僱了的人.
我心裡直遺憾沒有抓緊機會向她說我其實很感謝她, 初來乍到從她身上我學到了很多, 我打心眼裡喜歡她的獨立堅強能幹, 後來聽說她不僅離了婚,還把書店賣了。生意好是好,煩心事肯定不少,看她頭髮白的,她肯定經歷了許多。這次見到她真的覺得很親切, 打心眼裡愛她, 祝福她.. … 遺憾她為什麼要這樣匆匆離開. 既然人要相愛, 為什麼不能坦坦蕩蕩, 痛痛快快的表達這情感, 不管我們曾經是什麼關係. 畢竟, 人際關係, 社會關係, 和愛有什麼相干呢.
開車回家的路上, 替她向神出聲的禱告. 願神保佑她健康平安, 保佑她快樂幸福. 好象, 既然沒有機會當面祝福, 只好把這祝福託付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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