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要讲故事,不仅仅是要参加某旅游风景区的征文赛事,不仅仅是要发表,不仅仅是要为转业而转业为专职作家(这个搞得不好才会是一个作家真正的悲哀)……都不只是这些,甚至,都不是这些。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李小龙在接受美国一家电视专题采访时说:武术,归根结底,是如何真实地、忠实地表达你自己。
这个陈述用于写作,从自身的意义上说,同样非常适用。一些作品读了让我深受感动,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以前读的张玉红、和慧平、阿麦等人的诗,萧红、毕淑敏的小说,近期读的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刘加蓉的《幸福鸟》、黄怒波的《7+2登山日记》、余华的《第七天》等等,全都富有这个特质。
从这一点再引申开去,文学的精髓还有许多延伸。忠实地表达自己,怎么样的一个自己?这就很有讲究,也凸显出作家的不同来。余华的《第七天》表达了一个关爱弱势群体、悲愤着的自己;黄怒波的《7+2登山日记》表达了一个和8844.43米冰峰互相交融映射的高大的和淼小的自己;雨果的《悲惨世界》表达的是一个悲天悯人的自己;而史铁生《我与地坛》最终表达的,是穿透生死的无我的自己:“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忠实地表达自己需要勇气,这个无需多论。忠实地表达自己,更需要穿透苦难的内力和超越自我的境界。举个例子,我读过囚犯的自述,那些没有办法成为文学作品,为什么?因为首先,他们落笔前已经被苦难和不幸的命运压碎,其次他们喋喋不休地无法超脱的,是一个低层面上的“我”,这个“我”没有升华到一个与社会、世界乃至宇宙交流对话的境界。
我呢,我要表达的“我”是如何的呢?我想,那个“我”在很多地方和很多作家都有重叠:深思着、悲哀着、欢喜着、愤怒着和怜悯着的“我”,还有就是极其敏感、脆弱、温柔和挚爱的“我”。
诗人达文说:“写诗而不被称为诗人是罕见的福份。”罕见的福份,也是罕见的境界。文学的名份是次要的,首要的,是要有文学的心事。
写于佳思地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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