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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里的冷靜: 中國人, 讓我們尊重人家的心腦自由
前晚在一個簡短的娛樂快訊里獲悉美國知名女影星沙朗史東在公開場合評論中國四川地震, 說四川地震是中國的一個 “報應”. 聽了不僅意外, 簡直震驚. 就象先前也聽到類似地震是老天懲罰中共 (且不說中共是否已經進步了許多, 且不說這次政府的救災是否令人感動.) 一樣, 我問自己, 拿八萬條百姓的生命和百萬人災難來懲罰政府的說法, 是不是對平民太殘忍了? 是不是有類於恐怖份子 “替天行道” 傷害平民的思維邏輯?
我知道會有許多人和我一樣憤怒. 果然第二天到網上, 並沒有刻意看這個新聞, 但是無意中已是滿維抗奮. 即使在史東道歉並表明願意幫助之後憤怒的人們仍然拒絕她的 “虛偽”.
憤怒歸憤怒, 我們有憤怒的權利. 但是平心而論, 我覺得我們應該開始調整我們的心態.
第一, 充分尊重別人的情感, 思維和言論的自由. 每個人特殊的情感思維, 都有他/她的道理和緣由. 沙朗史東應該是看不慣中國的某些事才這麼說的。人都是特殊的. 一家的房子倒塌了, 不可能要求天下所有人都跟着同樣悲傷着急, 這不公平, 也不可能. 我們自己都不可能做得到. 充分尊重別人的情感, 思維和言論的自由, 不管他/她那個情感對自己有多麼殘酷, 他/她那個思維在自己看來有多麼荒謬. 這裡說一句帶論斷性的話, 我認為一個仁慈之人應該是不會說出史東那樣的話的. 當然, 這是我的一面看法. 語言有局限, 我其實並不意指沙朗史東是個不仁慈之人. 第二, 和前一條有關係, 不要試圖左右別人的情感, 思維, 判斷和言語; 不要有意無意中把自己的情感強加在別人身上. 不要有意無意中強迫別人讚揚自己. 上次CNN事件, 華人憤怒和抗議的聲浪席捲全球. 當時有個澳大利亞華人在我博客留了很長一段言, 引述澳大利亞許多居民對中國人抗議的很不以為然的看法. 大概的意思是: 尊重和褒獎是贏得的, 不是強迫來的. 同樣, 同情也是.
第三, 別太在意別人怎麼看待自己. 別人說自己是惡棍, 自己就真的是惡棍了嗎? 別人輕視自己, 自己就一文不值了嗎? 自己對自己要有起碼的自信. 記得看過一則有關美國一位知名男影星的報道, 他說到: 一個人, 假如自己的價值要靠人家的承認, 那麻煩大了. 其實這一點適用於許多方面: 電影獎, 文學獎等等….也許這方面我們應該向美國人學習. 比如 美國人喜歡自己的足球, 儘管世界盃足球全球火爆, 他們還是獨尊自己的足球式樣. 沒有得奧斯卡獎的電影就一定比得奧斯卡的電影差嗎? 未必. 關鍵是自己要團結要自信, 同心同德, 互助互愛. 做出精彩的事情, 創造出漂亮的物質.…
寫到這裡就想起曾經在一個美國人的信仰論壇呆過. 那裡有幾位朋友挺喜歡我. 其中一個女士告訴我: 讓自己閃耀, 但是別試圖去照耀別人. 就是這麼個道理. 我們盡可以到美國人的網站發表好文,好作品, 介紹自己祖國的文化,講述自己親人的故事,發出自己的聲音和看法。。。但是別逼迫,別強加,更別乞求.
自己檢討下來, 我是覺得中國人骨子裡那種世界中心的意識仍然存在, 缺乏世界民主意識 (請別頂一句: 世界民主意識, 他美國人有嗎? 不跟下比, 要跟上比, 跟自己比) 加上百年落後和恥辱, 逐漸形成了相當敏感的神經和脆弱躁動的心態. 不僅急於世界的承認和同情, 世界的一些反應也成了我們難以承受之輕之重. 動輒憤怒難耐.
今天和同事暢談家族根源. 同事裡大多是幾百年前的歐洲移民. 當時從歐洲遠道來美洲大陸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許多人是因為嚮往宗教的自由, 許多人是尋找新的人生機會, 才不辭辛苦跨海來美. 不過現在談起來, 這些幾百年前從北歐, 西歐, 南歐來的移民, 對自己幾代以前居住的故國感覺已經非常淡漠了. 民族國家意識強, 無疑是中國人突出可貴的優點和強勢之一. 但是許多事情都是物極必反. 愛國之下, 我們是否也應該培養一種平和客觀, 寬容瀟灑, 自信及尊重他人的心態.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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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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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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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5 17:5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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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國人終於發出了理性的聲音!
( 臭豆腐 回復於2008-6-5 4:29:41 (北京時間: 2008-6-5 16:2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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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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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3 18: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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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愛的同胞,"我"可愛的網親。。。 謝謝。。。。 我可愛的同胞,我可愛的網親。。。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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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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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2 17: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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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自然.
我只是從提高我們自己的角度上寫的這文章, 自己是以最"嫡系" 血親寫的這文章. 沒有很在意說的方式. 我從來沒覺得我和自己同胞之間有尊重的問題,而是很愛很愛的問題。 至於沙氏, 我的意思不是說要把她當正確的來尊重;而是當一個有感覺會思考的人來尊重。 所謂報應,都是殘酷的,是六親不認的。我壓根不喜歡這個東西。所以我文章開頭就說: "我問自己, 拿八萬條百姓的生命和百萬人災難來懲罰政府的說法, 是不是對平民太殘忍了? 是不是有類於恐怖份子 “替天行道” 傷害平民的思維邏輯?"
我無意再替自己爭辯什麼了,因為那本不是我的初中。謝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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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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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2 1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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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謙: 911是人為, 自有起因, 請不要與自然災害混為一談。若是報應, 震的應是北京政府, 而不是四川無辜的百姓, 難道上帝(若存在)欺軟怕硬? 其實, 世上最不尊重別人心腦自由的是一些半瓶醋的基督奴, 之所以用“奴”, 是用詞準確些, (天)父對兒, 主對奴, 沒別的意思。我家周末常有基督奴反覆敲門推銷上帝, 這就好像美國政府, 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別人別國身上, 就像機場那些往你手裡塞報紙的輪子一樣討厭。你有罪, 你是迷途的羔羊, 求助於宗教, 在信仰里解脫, that’s OK, 但請你尊重別人的心腦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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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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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2 12: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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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恆星,底下是我的回覆:
講報應不始於沙氏,佛教就講報應啊。 9-11時我也聽到有人說那是對美國的報應啊。 我當時也說這事有原因,也是一種報應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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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恆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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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2 07:5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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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涉虛偽,顛倒黑白。這是什麼“心腦自由”?當有人侮辱和踐踏生命尊嚴的時候,良知的譴責難道有錯了?反而因為“不尊重人家的心腦自由”而有罪了?這就是你的“心行於愛, 信和美”嗎? 愛:是公平的慈心 信:是內在的良知 美:是普世的公義
此事無關種族,大義之前,黑白不容顛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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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bo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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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20: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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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P ) btw: 對莎嬸言論個人認為:不該拿災難作個人喜惡文章......無論自己的或別人的.....不管是急性期還是慢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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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bo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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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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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對莎嬸言論認為:不該拿災難作文章......無論自己的或別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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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bo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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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20: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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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的話只有明白人才能真的明白。</b>
不明白人真的不明白的疑問來了:
"在現實的社會裡,人只要是想出風頭就是要付出代價的,你不這麼認為嗎?"
我不這麼認為,而且認為,活在這種空洞、主觀性強、不具體、無所皈依的專有名詞『鋒頭』『付出代價』的社會裡很可憐.....尤其是在內心建構這種社會...
在自由的國度裡,只要不犯法,你可以自在當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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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良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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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18: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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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樂,我並沒有在這裡特指任何人。我指那些在對國際問題上很不冷靜,說話過急,行為過火的青年,他們其實反而給國外一個不好的印象。
我記得當年阿基珞夫人在非律賓極其紊亂和經濟困難之時當選總統,她的國家經濟處於幾乎要崩潰的邊緣。她來到美國求援。在美國的議會上講話。她徐徐的說起她被刺殺的丈夫,他為祖國人民的不屈不Rao的奮鬥,他的理想,他的歡樂和痛苦。。。。她講的很柔和, 但卻深深地打動了議員們的心,結果,大家給菲律賓的援助是出乎意料的高。我講這件事,可能有細節不一定準確,但是想說一點,就是:要真正的贏,一定要贏得別人的心。
我會轉貼一個小故事,不一定完全貼切,但可以來說明待人接物還是有智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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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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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13:5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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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不喜歡上來就說什麼憤青不憤青的人,既然貼了帖子,就說明是想讓大家評的。不同的聲音肯定有,再者,若是好好看看我的帖子也許就明白了,不要太着急下什麼憤青的結論。我一般對敏感話題不去評論的。因為知道一般是誰也說服不了誰。所以不去招惹是非。我的話只有明白人才能真的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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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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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13: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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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婭, 你理解錯了,在這裡我主要是指那美國影星,出風頭。還有在現實的社會裡,人只要是想出風頭就是要付出代價的,你不這麼認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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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良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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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11:4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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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方法態度。"憤青”式的態度只能把事情弄的更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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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荷米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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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11: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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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虔謙可不是愛出風頭的人。你多看看她寫的東西就會同意我。大家有話還是據理吧,不要像我,經常太情緒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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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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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10: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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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口出。有些話是不易在敏感時期說的,容易引起眾怒,想出風頭是要付出代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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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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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07: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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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 當有人因車禍而受傷,另一個人(她)走到他面前說:活該!這是你的報應.事實上這已經不屬於另一個人的心腦自由了, 因為她已把自己的觀點表達出來了,人們聽到後就有權對此(她的言論)進行評論與批評. 在某些方面超越自己是應該的,保護別人的心腦自由也是應該的.但凡事都要有限度.名人(演員)是公眾人物,他們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假如她只想而不說,我們應該保護她的心腦自由.否則我們就要對她的觀點提出批評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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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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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06: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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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里的冷靜: 中國人,被罵之後的反思》》--如果虔謙把題目改一下是不是更好一點?你解釋得並非沒道理,但要“尊重”,似太過份。人家打你了的右臉,你還把左臉伸過去挨打?聖經上好象要求這樣做人,是不是因為人家打你肯定有人家的道理?不可思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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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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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04:5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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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哥的意見是,中國政府應該更重視自己公民的言論自由;對外人的言論,不必太重視,更不能唾面自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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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像貓一樣的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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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04: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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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椰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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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6-01 01: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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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得到你心裡的聲音:要自己閃耀,但不要強迫別人說你很亮。說得真好。別的意思,每個人有不同的意見,也正常。這裡的心平氣和地討論問題多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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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籬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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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23:2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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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作為支持你的論點的人之一,我覺得多種意見是正常的,讓大家都保持各自的心腦自由吧,存異可能比求同更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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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花爛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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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23: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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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虔謙好文。
中國人也太在乎外國人的看法了。
一個強大的民族是不怕罵的,也罵不倒的。
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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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大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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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21:4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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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糊塗呀!! 信上帝信成這樣啦??
打個比方吧, 如果你認識的一個老美的爹死了, 你去對他說, 你爹死得好! 因為他生前太放蕩了, 報應啊. 估計老美馬上會去找律師告你去了.
同理, 如果上次老美新奧爾良發大水, 淹死了人. 你告訴老美記者, 這都是因為小樹叢要打伊拉克, 報應呀. 先不說老美的反應, 先說你, 你敢這樣對記者說嗎? 你不敢!
可是, 莎朗斯通就敢這樣對記者說. 那麼, 中國人當然氣憤! 如此漠視中國的天災, 還有什麼理由讓她賺中國的廣告?
現在有的國人不知怎麼了. 一邊倒地投降美帝.
中國人要是不吱聲, 你可能又會說這樣窩囊. 中國人怒吼一下, 你又說這樣影響了人家的身心自由.
尊重人家的心腦自由, 不等於要尊重人家對你的污辱.
或者說, 如果你能尊重人家對你個人的污辱, 不等於中國人民就要尊重人家對全體中國人的污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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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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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20:5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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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市民的閒情. 沒有, 磚頭多過支持. 我承認我提出這個的時機和方式不特別合適. 但是人嘴裡說出的所謂"沒人性"的話也不少見. 也難都要求道歉.再說一次, 我只是一個音而已. 但是也許這個音有它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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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市民的閒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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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20: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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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文章,這種心態,要不得,竟然有不少人支持,大跌眼鏡!! 私通要是敢針對美國人說這話,她這一輩子也修想翻身! 這完全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疇.沒有人性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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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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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19: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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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我沒有否定抗議. 抗議是戰鬥, 是為自己的尊嚴和合法權利戰鬥; 但這不能否定事情的另一面, 就是不斷超越自己. 人, 總要進步的, 這也是自強不息的內容之一. 這一點是我文章的切入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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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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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18:5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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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索額圖和新天地. 索額圖, 對的, 我同意. 其實我寫這篇文章的角度是有些不同的. 我聯想到來美多年, 我們華人抗議過不知多少回了. 其實我並不是第一個發這個端的, 發這個端的許多人也都很愛國. 從一個角度說, 當然了, 權力是平等的, 我文章里也說, 我們完全有抗議和鄙視的自由. 但是從我們自己來說, 不是說凡褻瀆我們, 不愛我們的或不仁善的言行我們都要抗議一番, 要人家道歉. 美國的國旗被人家燒了多少回了, 也沒見他們怎麼樣. 這個世界就是有那麼些人不喜歡我們, 說話傷害我們. 我的意思就是在這裡, 這是個多樣化的世界, 我們應該逐步的適應這的世界. 這是一種心態和境界的提升 – 更自信, 更瀟灑, 更民主 (不管人家說的有多麼殘酷和荒謬, 那也是人家的心和腦). 在我看來. 要在幾年前, 我也不會寫這個. 現在因為我們強大了許多, 我才覺得有必要寫出來. 我的只是一個角度, 一種聲音. 我在網上已經挨了許多砸了, 為了這篇文章. 不過我還是覺得中國人中有我這種聲音比沒有好. 我其實一向都是白臉的, 你看我一貫的文章就知道了. 這回就算是為自己的信念兩肋插回刀吧.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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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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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18:3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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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索額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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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05-31 18: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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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依你的邏輯,中國人對STONE的聲討,也是中國人的心腦自由,很正常。 地震災害,是人類共同的災害。文明時代,愛護生命已經是世界共同價值,褻瀆生命的言行應該遭到聲討或制止,這一點不論在民主或者不民主的國家都是一樣的。STONE的言行不單中國人,包括西方人,也不贊同,只是中國人聲音大一點而已。 受難者承受的不單是身體財產的損失,還有心理創傷受難者,不單需要物質上的幫助,還需要精神上的撫慰,各種社會言行必須注意保護受害者不再受到心理二次打擊。這是人性的,人道的,也是人類共同的需要。從這個角度看,STONE顯然是不人道,缺乏人性的。 尊重別人的心腦自由,這沒錯。如果她表達的是不同政見,不同宗教觀點,不同種族觀點,不關別人什麼事,那是她的自由和人權,別人也不會和她計較的。她是達賴的好友,中國人也沒說她怎麼樣,這就說明中國人也是懂這個界限,懂這個“心腦自由”的道理的。 可是這次不同,STONE犯的是褻瀆人類罪(我造的名詞),雖然法律管不着她,她應受到全人類基於道德和正義法則的聲討。 不知說清楚這個問題沒有,恕我直言,如有冒犯,請見諒。如果我們通過討論能夠搞明白問題,也是上網的收穫,對大家都有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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