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網上開博客不久後寫的一篇短文。時光流轉,我的這些信念並沒有改變。幾年網路,感慨頗多,然而既然是愛,怎麼都一樣。 該文有一點點哲學抽象,貼在這裡, 做為很具體的網絡生涯系列的序言.
*** 生命的目的 ***
生命的目的是自我完成。
這不是一個自私的陳述。假如我們相信神並相信神創造我們因着愛,因着對個體的愛,那麼,使自己生命完成就是每個個體的責任:那就是,使我們的生命無限的接近完美;無限的接近她的可能性。我們的生命最終完成於地球旅程結束之後。
我們的生命如何在地球上完成自己? 通過信仰。
不同的信仰以不同的方式教導人們完成生命。我信神,所以我的方式就是:與神互動,與人互動,愛神愛人。愛神愛人在神的高度上統一。因為神造人源於愛;因為人都是神造的;因為神讓我們愛人。 與人互動,講具體一點就是:愛,也讓愛;助,也讓助;分享,也讓分享。
神創造的生命就是這樣奇妙美好:她以 ” 無我 “ 的方式來實踐和完成自我。怎麼說呢?
佛教徒多追求 “ 無我 ” ,基督徒多追求 “ 愛 ” 其實二者有着一定意義上的一致性。 。愛是什麼呢?簡單的講,愛是一個個體 (“ 我 ”) 對另一個個體的承認。在愛的王國的體系裡,個體 (“ 我 ”) 的完成靠的是愛,神的愛,他人的愛。我在別人的愛里得到圓滿;別人也在我的愛里得到圓滿。 “ 我愛他 ” --- 就愛的主體 ( 主語 ) 來說,愛是 “ 我 ” ;就愛的賓語來說,愛是 “ 他 ” ,我實踐了 “ 無我 ” 。所以說,愛既包括了有我,也包括了無我。
人智所及的這個世界,是一個中庸的世界。什麼意思呢?這個世界要靠極端來矯枉過正,然而極端本身卻永遠都是謬誤。這個世界以個體 (“ 我 ”) 為基本單位,然而兩個極端:自我中心和無我,對於這個世界來說,都是謬誤。愛,是神奇的 ( 不是機械的 ) 、能動的架在自我和無我之間的美妙中庸。
對於基督徒來說,愛來自神,初發於神,以至於人。就我們人理解的極致來說,神是自始者,自有者;神是愛的最原動的實踐者。神為了人最終的圓滿犧牲了自己。從這個意義上說,神也是無我的最原動的實踐者。人對於神的愛以何為報呢?最為自然的反應就是愛神, 榮耀神。於是,愛也成了神、人之間的美妙中庸。
叫我怎能不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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