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现代一些诗歌,让我时起“我不会写诗了”的感觉。那些诗,形式上的刻意特别明显,可是我又读不出为什么诗人要做那样的刻意,读起来既不顺口,也不增加任何诗意。引子而已,没有贬意。 我写诗,始于豆蔻年华。那个时候,没有多少阅历和知识,脑袋没有体验过多少深沉的思考,情感没有经过多少痛苦和磨练,就这么着,看到家乡有座五里桥,就想写五里桥;看到北京有座长城,就想写长城。写,写,写啥呢?没有多少东东可写,散文撑不起,更不要说小说,很自然的,就以短小精悍的、又朗朗上口的诗歌形式给它写出来,抒发抒发感情而已。可这个很基本,也很关键:我有的感情抒,因为我确实爱家乡,也爱北方那条长城。 诗人的千里之行那才仅仅迈出了第一步,必要的一步。后来开始接触古今中外的各式诗篇。读舒婷的诗,非常喜欢,不光喜欢,还有个好消息,就是觉得自己好好努力,也可能到达那个水平。紧接着读扬炼、江河和北岛的诗,却大有:“我为什么想不出那样的诗句”的震惊赞叹和“后尘都摸不着”的沮丧了。 那也没关系,男女思路有别么。 继续勇敢地写罢。不料读到了席慕容的诗,同是女子吔,她那诗怎么那么有感情的千姿百态,千回百转? 少年时期,读古诗,读出韵律、意境、情感和感叹;读外诗,除了感情外,还读出许多朦胧的思想和意识。和我有近距离灵魂交集和火花碰撞的,还是从读当代中国诗歌开始。诗歌,除了句式、韵味、节拍和韵力等等独特的形式艺术以及“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意境升腾之外,同小说、散文等文学形式一样,诗人以自己艺术化的文字,把对人生、人性和世界的独特观察和思考,对爱情的体验描绘表达出来,就是诗歌的文学含金量。写得出文学含金量的诗人,他 / 她也可能是非常好的小说家:内涵有了,只差形式;而写不出文学含金量的诗人,必定写不出如此的小说来。 “我为什么写不出那样的诗句”,表面上看是文字问题,其实更多的是文字外的问题。驾驭语言的能力可以磨练,但是一个人的思维特质和模式,对世界的观察角度,敏感程度和一个人的激情等等,却是很个人的东西。这个和聪明没有必然联系。很聪明的人不一定写得出好的作品来。 有人曾经建议说:少写诗了,诗是年轻人写的;多写点散文。当时觉得有道理,现在觉得有道理但是实在不必受它的束缚。诗歌是一种文学形式,只要有思想,有情怀,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写诗并且写出非常好的诗,这一点已经被许多事实所证明。至少现在我还没有打算彻底放弃诗歌的写作,毕竟她是我攀援的第一座文学山峦,我对她有着浓浓的感情。 细水拍岸--读席慕容两首诗 长篇小说《一天就够》 七十七 受托 长篇小说《一天就够》 七十六 姐弟 《一天就够》 七十五 那一顿晚餐 美丽的南加兰卡斯特乡间雪景 |